“慶祝山姆會員商店香爐礁店開業13周年,免費領取山姆會員卡……”5月22日,這樣一則消息在大連人的微信朋友圈熱傳,吸引了眾多市民參與活動。然而,記者調查發現,該活動由注冊僅兩個月的“樂周邊指南”公眾號發起,文中卻自相矛盾地標注“非山姆官方活動”。山姆方面回應稱,該活動系虛假宣傳,公司從未授權此類推廣,目前已向平臺投訴。律師表示,此類“傍名牌”營銷可能涉嫌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
“免費領山姆會員卡”消息熱傳
5月22日,一條“免費領取山姆會員卡”的推廣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大量轉發。該信息來自名為“樂周邊指南”的微信公眾號,宣稱為慶祝山姆會員店香爐礁店開業13周年,為慶祝這個好消息,所以該號發起“免費領會員卡”福利活動。活動發放的是兩種山姆會員年卡,分別是卓越會員和普通會員。
據該公眾號發布的內容顯示,參與者只需關注公眾號并發送“山姆”即可報名,活動截止日期為2025年5月25日。但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標注“本活動由本平臺主辦,非山姆官方開展,活動真實有效”的說明。
經查詢,“樂周邊指南”公眾號注冊于今年3月20日,賬號主體為海口市徭思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IP屬地顯示為廣東。記者發現,這篇發布于5月22日7時31分的推文,已在當晚被刪除。
對此有市民表示,山姆會員店的普通會員每年費用為260元,免費領取確實有不小的吸引力。
山姆方面回應:假的,未授權已投訴
5月23日上午,記者就“樂周邊指南”公眾號發布活動真實性向山姆會員店香爐礁店求證。工作人員記錄記者聯系方式后,有工作人員很快聯系了記者。對方明確表示:“是假的,文中也寫了非山姆官方開展,意思就是活動是個人行為,不是山姆官方活動。我們和這個公眾號沒有合作,也沒有授權開展類似活動。”
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在5月22日發現該公眾號發布信息后已第一時間投訴,目前相關帖文已被刪除。針對近期頻發的類似事件,她特別強調:“山姆實行嚴格的會員制,僅提供260元/年的普通會員和680元/年的卓越會員,且必須由本人直接申請,不存在其他辦理渠道。”
■律師提醒
虛假引流或涉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
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王金海律師表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或服務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若該公眾號運營企業發布類似信息,且旨在通過虛假內容吸引流量或獲取商業利益,則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
從該公眾號文章內容可見,其宣傳中使用了“山姆會員店”的商標、商號或品牌標識。目前山姆方面已明確聲明該公眾號所發布消息不實,因此公眾號運營者可能違反《商標法》,構成商標侵權。若虛假宣傳導致公眾誤認其與山姆會員店存在合作關系,則可能進一步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禁止的“混淆行為”——即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標識(如企業名稱、商品名稱),從而損害他人商譽。
此外,根據相關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否則將構成虛假廣告。若該公眾號運營企業通過虛構“山姆會員店開業13周年”信息吸引用戶關注或誘導消費,可能被認定為虛假宣傳。若其引流行為以虛構事實為主要手段,且主觀上存在欺騙故意,則可能涉及虛假廣告或民事欺詐,需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
王金海律師特別指出,若信息轉發者明知或應知內容虛假仍協助傳播(例如收取推廣費用),可能構成《民法典》規定的“共同侵權”,需承擔連帶責任。普通用戶在不知情情況下轉發,通常無需承擔法律責任,但若轉發行為客觀上擴大了虛假信息的影響,應及時刪除相關信息以避免進一步擴散。
半島晨報、39度視頻首席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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