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5月25日訊(記者 方彥博 張晨靜)A股市場回購增持活躍,自去年10月至今,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回購增持貸款規模突破1200億元。圍繞如何更充分地發揮相關政策工具的作用,市場討論也持續深入。本周末,大股東使用增持貸后賣股還貸時面臨的潛在稅務成本問題,便引發熱議。
潛在稅務成本攀升或影響大股東增持意愿
5月24日,經濟學家華生在其社交媒體賬號發文,題為“上市公司大股東貸款增持為何難以落地?”,其中寫到,“財政稅務之前關于股東多次購買同一股票的成本計算是按照加權平均計算的(見財稅 [2016 ]36號文)。而上市公司大股東的原始股數額巨大,增持了一部分股加權計算,那么成本就非常低。任何大股東買了股份以后賣出還貸的時候,即使股價不變也要交大量的增值稅和所得稅產生巨額虧損。”
財聯社記者就此查詢財稅[2016]36號文,相關規定表述如下: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其中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對于大股東使用增持貸后賣股還貸的增值稅和所得稅問題,一位從事上市公司審計業務超過10年的注冊會計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由于大股東原始取得股票的成本通常較低,確實會導致股東增持的股票加權平均后成本被大幅拉低,這在轉讓時就會涉及轉讓產生的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偏高的問題。
“至于所得稅,一般財產轉讓所得綜合大概20%的所得稅,還要加上印花稅、貸款利率這些成本。”上述會計師表示,大股東在使用增持貸專項工具時,除了考慮資金成本外,會考慮額外的稅務成本,如果在不做增持的情況下出售股票更靈活,就會影響使用專項貸款的意愿。
一位券商投行人士也持相近觀點,其對記者表示:“部分大股東在籌劃增持時,對稅務成本的測算甚至優先于對股價的判斷。”因此,大股東使用增持貸后賣股還貸時如何計稅,確實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若能完善相關政策細節,對大股東使用專項貸款后的稅務成本問題做出針對性的安排,有望進一步釋放大股東使用專項貸款進行增持的積極性。
增持回購決策更多基于發展信心和價值認可
當然,多位市場人士也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影響大股東增持意愿的因素來自多個方面,稅務成本問題只是其一。
某四大行承辦過回購增持再貸款項目的投行部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我們對接的客戶之中,不管是上市公司還是重要股東,其回購和增持的根本出發點還是基于對公司長期發展的看好。事實上,很多公司在使用政策工具增持和回購的時候,并沒有過多的去考慮后續減持的問題。”
該負責人進一步表示,“回購增持貸款作為一種金融工具,其本質是為公司或股東個人提供低成本的資金,幫助那些有回購增持訴求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東更有效地實施回購和增持計劃。事實上,不管是不是使用回購增持再貸款這一政策工具,上市公司和股東在增持回購時所面臨的稅務成本是一致的,并不會因為是否使用了再貸款而變多或變少。”
一家正在實施大股東增持計劃的上市公司相關負責人也對財聯社記者表示:“我們大股東前期及目前正在進行的增持股票行為,主要是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可。增持后的股票是否及何時減持均未確定,而只有減持時才可能涉及相關稅費,故不會因此實質性影響大股東增持意愿。”
回購增持專項貸款持續活躍
自從去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來,回購增持再貸款這一政策工具便受到市場密切關注。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上市公司和重要股東的回購增持行為,能增加資金流入,提高市場的活躍度和流動性,有利于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還能通過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能力,推動企業長期價值的釋放。
WIND數據顯示,截至5月25日中午,近600家上市公司獲得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授信,合計額度達1237.05億元,約占首期再貸款總額度的41%。其中,上市公司回購再貸款合計額度約783.77億元,重要股東增持再貸款合計額度約453.73億元。
多數上市公司及重要股東在發布回購和增持計劃時表示,回購增持行為基于對上市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堅定認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