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全喜,著名學者,現為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講席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院長、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1985—1988年師從賀麟先生,攻讀德國哲學和政治思想史,獲博士學位。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學、政治哲學、法理學與中西憲法史。
本文選自作者《休謨的政治哲學》一書,有刪節。
英國古典自由主義所開啟的那種既秉有共同的道德情感,又樹立基本的正義規則的社會政治理論,可以說為現代自由主義的轉型提供了一個深厚的理論源泉。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我們提出“回到大衛·休謨!”的口號,其內涵是不言而喻的,它當然不是回到休謨的認識論,也不是回到他的不可知主義,從根本上來說乃是回到休謨的政治哲學,回到他的人性論,回到由此建立起來的集德性政治論、正義規則論以及政治經濟學于一體的那種綜合的社會政治理論中去。
回歸休謨的意義
那么,在我們中國今天的語境中提出“回到休謨”,又有什么意義呢?我認為在中國的現代政治理論中提出這個問題,其意義大不同于西方,與西方的現代自由主義相比,對于我們來說,回到休謨的政治哲學其內涵和意義都就更加復雜和更加重要。
首先,回到休謨的政治哲學或人性哲學,在中國的語境中意味著是對以前回到康德哲學的一種深化和提高。為什么這樣說呢?因為正像我們前面所指出的,中國語境中的回到康德哲學,實質上乃是借助康德哲學確立一個中國化的哲學人本主義的自主價值論。然而,我們看到,這一理論成果在今天,在當今的中國社會政治理論中,已經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困難,如果說相對于啟蒙主義,相對于人文化的道德熱情,建立康德的哲學人本學是一種理論上的提高,那么今天中國化的康德哲學則在道德層面上停步不前了。
我們知道,康德的道德哲學有其特定的歷史含義,一般說來與西方傳統的倫理學或政治學有所不同,是一種面向內在良知的心性哲學,因此,在它達到了人性的自主地位之后,實際上就很難對于社會政治制度問題給出深刻的說明,或者說它至少在中國的語境中并沒有給出深刻的說明,并沒有能夠開展出一個社會的法律規則論和政治制度論,開展出一個有關自由主義的憲政理論以及政治正義論。
當然,這個問題對于康德哲學本身似乎并不嚴重,因為康德哲學除了他的道德哲學,還有權利哲學和歷史理性批判,但是,在我們的語境中所理解的回到康德哲學的含義以及所產生的理論成果及其影響,實際上最終的落實是回到了康德的道德哲學,并沒有由康德的道德哲學特別是他的先驗人性論,開辟出一個自由的正義規則論和社會制度論。
因此,自由主義在中國的進一步發展,便有可能與它們原先依據的康德哲學失去內在的本質聯系,或者說中國化的康德哲學無法對中國的自由主義政治理論和憲政建設提供一個強有力的正義價值的支撐,無法催生一個面向中國式市民社會的政治哲學。
其次,與此相關,從這個角度來重新解讀中國的政治文化傳統,重新看待20世紀以來企圖用康德哲學交通中國傳統儒學的理論路徑,就會發現那種以康德的道德哲學來整合中國傳統儒學思想的理路,實際上是很成問題的,至少是很難形成中國傳統思想向現代思想的創造性轉型。
為什么這樣說呢?因為康德的道德哲學與中國的儒家思想,特別是宋明理學有著某種天然的相似性,它們都屬于內省的致良知的路徑,都關注人的行為動機、道德善惡和內在良知等問題,從大的方面來說,都屬于內圣之學。然而對于關系中國現代思想轉型的觸及中國傳統思想命脈的由內圣開出外王的問題,康德道德哲學的作為卻是有限的,從康德哲學與中國傳統思想的關聯中是無法開辟出一個外王之道的,是無法展開一個面向公共社會政治領域的政制理論的,同樣也無法展開一個政治德性論和正義規則論。因此在這些方面牟宗三的失敗是自然而然的,李澤厚的無所作為也是可以理解的,就此而言,借助康德的道德哲學是很難實現中國傳統社會政治思想的現代性轉型的。
基于上述原因,我認為,提出“回到休謨的政治哲學”這一口號,在21世紀的中國語境中致力于以休謨、斯密為代表的英國古典自由主義與中國現實社會和傳統政治文化兩個方面的碰撞、會通與融合,對于現代中國的社會政治理論建設,特別是對于中國的政治自由主義,以及對于我們如何繼承和發展傳統的儒家思想,如何解決內圣外王之道的現代轉型,其所具有的意義就遠遠超過了康德的道德哲學。
因為休謨哲學給予我們的并不單純是建立一種哲學的人本學,或一種致良知的道德主義,它提供給我們的乃是一個既可以塑造一種制度正義的規則理論,又可以吸取傳統道德主義的美德理論。因此,在中國的語境中提出“回到休謨”,就為中國現代自由主義的政治理論建設和接續儒家傳統思想的新開展,提供了一個廣闊的前景。在我看來,它主要表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第一,在如何由人性導出一個社會的政治秩序這一問題上,休謨哲學通過它的從自然正義到人為正義的演變,為我們展示了一個自由主義的社會政治制度的理論模式,這個模式恰恰能夠有效地解決傳統中國的內圣開出外王的關鍵問題。顯然,休謨開出的外王秩序不同于中國古代的君主之道,不是一種君主的治理國家的德治模式,而是一種面向公共社會的自由政制之道,是一種以法律制度為基石的憲政模式。
由此可見,休謨理論中的外王之道才是由內圣所開辟出來的真正符合現代中國的外王之道,在這方面所涉及的中國現代社會轉型的理論與實踐問題,顯然要比康德道德哲學給予我們的理論啟發大得多和豐富得多,特別是休謨政治哲學所對應著的英美社會的現實實踐,所能給予我們的借鑒更是豐厚無比,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回到休謨的政治哲學,實際上又是一種將英美制度價值融會于中國傳統的政治道路的選擇。
第二,在如何建立一種正義規則的問題上,休謨哲學所提供的正義理論也不同于康德的道德理論,它不是基于人本主義的目的學說,也不是一種道德主義的權利正義論,而是一種基于私人財產權的規則主義的政治正義論。在我們今天中國的語境下,如果能夠脫離那種人們習以為常的有關平等分配的正義觀念,而開辟出一個新的在公共政治層面上的正義規則的理論,那么休謨和斯密對于我們來說就是一個很好的理論資源。在這方面,實際上休謨的理論與中國傳統的思想,特別是古代孔荀的思想具有著更多的關聯,而與孟子和宋明理學則隔膜較遠。
第三,值得特別注意的是休謨的人性論,他的有關自私、同情與道德情感的思想觀點,為我們解讀傳統哲學提供了一個有別于康德哲學的新途徑,而這也正是西方現代自由主義所面臨的難題所在。
實際上中國傳統有關人性的認識與康德哲學的切合要少于與休謨哲學的切合,也就是說新儒學用康德哲學來理解和整和中國傳統的道德哲學的理論路徑是有偏差的,并不符合中國的現實情況。因為康德哲學最終是一個先驗論的理性至上主義的道德哲學,而在中國的思想傳統中,理性的先驗論并不占主導地位,只是在宋明理學那里由于受到佛學心性論的影響才顯得較為突出一些,而就整個儒家思想來說,它們的道德哲學實際上與休謨的道德哲學有著更大的相關性。
中國思想中有關人的自私、同情、忠恕、道德情操,有關共同的利益感覺、血緣等差之愛等都曾有過非常豐富的論述,其人性論的基礎與休謨的三個人性論預設有很多一致之處,而且儒家思想在相當大的方面并不是內圣的致良知路徑,而是一種政治德性論,這在傳統的公羊學中表現得就十分明顯。孔子思想顯然不是康德式的,而是休謨式的,是一種通過人性而面向社會的政治理論。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休謨哲學對于重新理解中國的儒學,對于中國傳統政治哲學的現代性轉型,無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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