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地區涉嫌組織賣淫罪被黃浦警方抓捕,涉案人員會被拘留在上海黃浦看守所,案件的量刑需結合案件具體情節、涉案人員角色及犯罪后果等因素進行綜合判定。
組織賣淫是《刑法》明確規定的犯罪行為,具體法律依據和量刑標準如下:
??根據《刑法》第358條(組織賣淫罪)
定義:以招募、雇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從事賣淫活動。
量刑標準
基本刑罰: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加重情節(符合以下任一情形);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①組織賣淫人數3人以上;
②造成被組織者重傷、死亡等嚴重后果;
③組織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賣淫;
④通過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控制賣淫人員;
⑤非法獲利數額巨大;
⑥社會影響惡劣。
?特別嚴重情節,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①組織30人以上賣淫的;
②組織他人賣淫300次以上的;
③組織10名以上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孕婦或者明知患有艾滋病、嚴重性病的人賣淫的;
④情節特別嚴重的其他情形。
此案件在量刑時,還會依據人數、次數等增加刑罰量;如果涉案人員有自首、立功可從輕處罰。
如果家人涉嫌此案件被上海黃浦警方抓捕,家屬切不可盲目等待,可以先咨詢律師了解相關罪名的法律法規、刑事案件流程等問題,不要錯過為當事人辯護的時機。
??對于刑事案件在法律上能夠減輕刑期的辯護是有多方面的,家屬及時的委托律師進行辯護,來為當事人爭取。千萬不要盲目等待結果,等判決后再委托律師就沒有意義了。如果有什么不懂的法律問題可以及時私信留言進行咨詢。【可在網絡搜索平臺搜索郭成虎律師進行聯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