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象山縣政府質量獎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原則
質量獎主要授予在本縣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產品制造、工程建設、服務提供、環境保障等生產經營活動,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龍頭骨干企業(組織)。企業(組織)根據公開、 自愿、推薦原則提出申報。
質量獎評審以“好中選優,樹立標桿”為宗旨,以政府積極推動、引導、監督為保證,遵循“科學、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向企業(組織)收取任何費用。
鼓勵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傳統優勢產業等行業龍頭骨干企業,生命健康、新材料、節能環保、綠色建筑等產業成長型創業創新企業(組織)積極申報,重點支持“123”百億級產業集群企業、服務業倍增發展行動企業、鄉村產業振興 行動企業和中國馳名商標(行政認定)、高新技術、單項冠軍、 隱形冠軍、專新特新“小巨人”“品字標”品牌獲得企業(組織)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在本縣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合法從事生產經營3年以上;
(二)實施卓越的質量管理模式;質量管理體系健全、理念先進,并在實踐中取得顯著績效,具有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三)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國際競爭力,加快綠色、節能、環保、生態型產品建設,處于同行前列。工業企業“畝均 效益”綜合評價上年度達到 A、B檔;
(四)積極開展質量創新、標準創新、品牌建設和知識產權創造,特別在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制造方式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創新成果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
(五)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六)近3年在各級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中未被立案,未有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等事故,無因企業(組織)責任導致的顧客、員工、合作伙伴、社會組織和公眾對其重大有效投訴;無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
三、申報要求
符合條件的企業(組織)根據自愿的原則,如實填寫《象山縣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表》(見附件1),對照《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2012)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19579-2012)進行自我評價并提交自評報告,同時提供企業(組織)簡介、有關證實性材料(詳見附件2)。
申報材料請于2025年8月29日前報送至象山縣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定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市場監管局)。逾期不接收任何申報或修改補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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