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孫中山之子孫科,對離異的藍妮一見鐘情,還向她求婚,已有3個孩子的藍妮卻說:“嫁給你可以,但我有一個條件!”
藍妮原名藍業珍,苗族,出生在澳門一戶富庶人家。其父藍劍俊是孫中山先生的忠實追隨者,母親出身大家閨秀。藍妮生得俊俏,高鼻梁、藍眼睛,充滿異域風情,世人多稱“苗王公主”。
年齡稍大些,藍妮隨家人遷居廣州,后赴上海、南京讀書。在校期間,藍妮十分開朗大方,且善于交際,據說同學之間如有矛盾,只要藍妮出面調解,矛盾雙方必會重修于好。
有同學開玩笑,說藍妮像“爛泥”一樣,能夠把大家攪和在一起。若是尋常人聽到,必會生氣,藍妮卻不屑一顧,反而認為本姓藍,“爛泥”與藍妮同音,干脆改了名字,不再叫藍業珍了。
藍妮讀高中時,藍家衰落,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一日,母親找到藍妮,吞吞吐吐向她說了解救藍家的辦法。
原來,南京政府財務部常務次長李調生向藍家提親,請藍家將藍妮許配給其次子李定國,還承諾成親之后,每月給藍家100元補助。
藍妮看到日漸衰老的父母,“拒絕”二字實在說不出口,便許下了這門親事。
藍妮生活的時代,社會還未完全開化,結婚之事還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說,藍妮的未婚夫李定國只比藍妮大兩歲,而且還是大學生,模樣也說得過去,在外人看來,兩人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可結婚后的苦楚,只有藍妮知道。李家是傳統的漢族家庭,規矩很多,公婆和李家諸位長輩認為是他們出資資助藍家,所以根本沒有把藍妮當作兒媳,就連家里的傭人也都看不起她。
這些不是最重要的,為了丈夫,藍妮都可以忍耐。可是,丈夫李定國卻不思進取,每日如紈绔子弟一般吃喝玩樂,藍妮多次勸阻,李定國不思改進,反而變本加厲。
1934年,結婚五年的藍妮忍無可忍,與李定國辦理離婚手續,沒有要李家一分錢財產。這年,藍妮23歲,已經為李家生下了三個孩子。
凈身出戶的藍妮為了生存,開始涉足上流社會交際圈。1935年,在一次宴會上,藍妮結識了孫中山先生獨子,國民政府立法院院長孫科。
南京濕熱難耐,孫科的夫人陳淑英生病,無法適應南京的生活,所以孫科在南京供職期間,一直是獨身一人。
孫科一眼喜歡上了這位柔情的“西洋小姐”,對藍妮一見鐘情,整場宴會,孫科的眼睛就沒離開過藍妮。
之后,孫科與藍妮交往頻繁。有的下屬看出孫科的心思,建議說:“孫院長,您夫人不在身邊,也確實需要秘書照顧您的日常生活啊。”
孫科順水推舟,將藍妮聘為生活秘書。無論出席什么場合,孫科都會帶上藍妮,兩人感情日漸升溫,時間一長,孫科有了迎娶藍妮為二夫人的想法。
此言一出,眾人嘩然,紛紛指責孫科作為立法院院長“知法犯法”。面對孫科求婚,藍妮也“并不開心”。
一日,藍妮對孫科說:“我嫁可以,但你必須答應我一個條件,否則我不嫁。”
“什么條件?”孫科問。
“除了你大夫人和我,你不能再有其他女人。”藍妮說。
“好說,好說,我給你立字據。”孫科找來紙筆,真的給藍妮立了一份“原配夫人陳氏與二夫人藍氏二位太太……”的字據。
針對社會輿論,孫科也有妙計,他與藍妮既不辦手續,也不舉行婚禮,只是簡單請親朋吃了頓飯,宣布兩人正式在一起的消息。這樣做,雖然道德上過不去,但并沒有“知法犯法”。
1938年,孫科與藍妮之女孫穗芬誕生。時值抗日,藍妮陪伴孫科四處奔走,商議抗日事宜,其間,藍妮還與周恩來的夫人鄧穎超結為好友。
1940年,孫科原配陳淑英來到重慶,征得孫科同意,藍妮回到上海照顧女兒,也在這時,藍妮表現出了她驚人的商業天賦,開始涉足房地產。
藍妮看好了上海復興路一處地皮,經過多方聯絡協調,最終建成了上海最有名的玫瑰別墅,售價高達35萬元。此后,藍妮生意越做越大,上海幾乎處處都有她的房產和地皮。
好景不長,抗戰勝利后,戴笠清算漢奸。藍妮在上海做生意時,與汪偽政府交往過密,戴笠將其逮捕,最后還是孫科請求蔣介石,藍妮才得以釋放。
這次事件直接導致了孫科競選副總統落選,孫科與藍妮逐漸有了嫌隙。1948年,兩人宣布分手,結束了十三年的夫妻關系。
1949年,藍妮來到香港,一邊做生意一邊養育幾個孩子,看著孩子們一個個學業有成,又成家立業,藍妮甚是欣慰。1962年,藍妮跟隨女兒移民美國,加入美國籍,定居舊金山。
藍妮的一生是一個傳奇,1982年,中國政府邀請藍妮母女來華觀光,藍妮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親切接見,在鄧穎超的安排下,藍妮長期居住在上海,也算落葉歸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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