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報》2025年6月5日第11版
近日,一場因非法捕撈引發的民事訴訟增殖放流活動在遼寧省盤錦市大洼區二界溝中心漁港舉行。這也是該市首例由檢察機關監督、漁業部門執行的生態修復類公益訴訟增殖放流,創新采用“司法+行政”協同模式,以“增殖放流”替代“經濟賠償”,為受損海洋生態環境修復提供了新范式。
活動現場,盤錦市人民檢察院、大洼區人民檢察院、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盤錦市農業農村局組建聯合監督工作組,對苗種采購、運輸、投放全流程實施嚴格監管。盤錦市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隊水產種苗執法大隊工作人員依照標準流程,對苗種規格、數量進行細致核驗。在質量抽檢環節,工作人員對蝦苗的健康狀況、是否攜帶病菌及寄生蟲等進行檢測,并全程留存影像資料。經嚴格驗收,總計約2100萬尾通過檢驗檢疫的中國對蝦苗種符合投放標準。
這場備受關注的增殖放流活動,緣于3起在禁漁期內發生的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經案件被告人申請,在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同意后,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調解結案,最終確定由被告人通過開展漁業資源增殖放流的方式,對受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以實際行動彌補過錯。
來源:人民日報
審核丨黃艷輝
編輯丨秀 姿
記者 丨 劉洪超
制作 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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