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省檢察院公布了一起大規模電魚案!為首的黃某頂格判3年,還是太輕了!
6月6日,荔枝新聞報道了這一起電魚案的判罰。
這是一起組團電魚案,為首的黃某拉了不少人團伙電魚,一共28個人,18條船,分別在微山湖、千島湖電魚。
他們分工清晰,形成了電魚、收售的產業鏈。
黃某是為首的,他平時給團伙提供捕撈信息,然后組織人員收購電回來的魚,郭某伙同一批有漁船的船主,到微山湖、千島湖濕地電魚,劉某則組織多名商販收購、銷售這些非法漁獲。
檢察院對該團伙共計30人發起公訴,經過審理,黃某判了3年,其他人也判了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對他們進行了罰款。
其實,這是一起破壞非常大的電魚案,結果已經公布,大家都覺得判得太輕。
因為這些為了營利而去電魚的家伙,他們基本都會留取大魚,很多小魚就不要了,加上被電的蝦蟹、貝類都會被電死,然后腐爛破壞水質,同時很多水生動植物、微生物也會因為電魚遭到破壞。
有漁業研究人員調查發現,被非法電魚的水域,往往三五年,都難以恢復。
所以說,這幾十號人進行這么大規模的電魚,造成的破壞是非常大的,也因此,大家會覺得這樣的處罰輕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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