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將于本月底結束,沒有辦理的朋友們需要抓緊了!近日,有網友留言咨詢,辦理匯算時收到以下提示:“住房貸款可能已結清或為非首套房貸款”,為什么會出現這項提示?該怎么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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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點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fā)〔2018〕41號)第十四條規(guī)定: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yè)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fā)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注意事項:
1.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2.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如果發(fā)生住房貸款提前還清,不能繼續(xù)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應將貸款期限修改為實際貸款期限。
處理方式
稅務部門已與相關部門建立了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核驗機制
對納稅人住房貸款利息信息
是否符合條件進行核驗。
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處理~
情況一
不符合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不能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需作廢已登記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再辦理2024年度綜合所得匯算。
操作步驟:1.登錄個人所得稅App后,依次點擊【辦&查】-【辦稅】-【專項附加扣除】。
2.在【選擇查詢年度】選擇“2024”后點擊【確定】。
3.系統(tǒng)彈出提示,點擊【作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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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二
符合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但是已結清貸款的:享受到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需修改已登記的專項附加扣除,再辦理2024年度綜合所得匯算。
操作步驟:1.登錄個人所得稅App后,依次點擊【辦&查】-【辦稅】-【專項附加扣除】。
2.在【選擇查詢年度】選擇“2024”后點擊【確定】。
3.在填報記錄選擇【住房貸款利息】進入填報詳情,點擊【修改】。
4.點擊【修改貸款信息】修改相關貸款信息。已結清貸款的,【貸款期限(月份)】需按照實際貸款期限進行修改。填寫正確后點擊【證明材料】。點擊【上傳材料】上傳證明材料后點【返回】,核對貸款信息無誤后點擊【確認修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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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三
符合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且貸款尚未結清,并且信息填寫正確無誤: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操作步驟:在彈出提示時,點擊【我知道了】,然后繼續(xù)辦理匯算。
來源: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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