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也無法繼承父母的房產?
答案是——不一定能全部繼承!
別以為,只要自己是獨生子,父母將來百年,房子存款啥的,就一定是自己的。
民法典新規(guī)已經說得很清楚,2025年起,如果有以下幾種情況,就是獨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全部繼承父母的遺產。
.01
父母留有遺囑或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將遺產贈與外人
房子存款是父母的,他們想給誰就給誰,所以法律也規(guī)定了,遺囑繼承、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優(yōu)先于法定繼承。
如果父母生前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子女以外的人。
這種情況,就算是獨生子女,也只能繼承遺贈未處置的遺產。
比如深圳的小王,一年到頭工作忙碌,對年邁的父親很少照顧。
但是一直以來,隔壁鄰居小方一直把老人當成親人一樣悉心照料,后來老人立遺囑,明確將部分房子遺贈給小方,并簽署遺贈協(xié)議。
這種情況下,老人的房子就是小方的,即使獨生子小王將小方告上法庭,也沒用!
這個是有法律依據(jù)的:
民法典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辦理。
只是,老人如果將房子遺贈給外人,接收人在得知情況后就要在60天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否則視為放棄受遺贈;
.02
父親先于爺爺奶奶過世,或母親先于姥姥姥爺過世
一旦繼承開始,不是說子女就一定有優(yōu)先繼承權,配偶、父母,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也享有優(yōu)先繼承權。
如果繼承開始,沒有配偶、父母、子女,那么就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
所以,如果是父親先于爺爺奶奶過世,或者母親先于姥姥姥爺過世,那么,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同樣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
而且,如果爺爺奶奶輩有多個子女,他們去世后,繼承的份額就會作為遺產再繼承,這樣一來,父母的兄弟姐妹們,也享有該部分遺產的繼承權。
比如小李的父母婚后買了一套房,突然哪天小李父親病逝,那么,屬于父親那一半房產就要作為遺產分配:
小李的母親、小李自己、小李的爺爺奶奶,每人25%;
如果后來爺爺奶奶離世,他們繼承的共50%的房產份額,就會有小李的叔叔伯伯、姑姑繼承。
這個也是有法律依據(jù)的,民法典規(guī)定: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而且,這個子女包括婚親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另外,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要繼承開始,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就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另外,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03
父母一方過世后,另一方再婚
繼父母只要有結婚證,就能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再婚一方的財產。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王女士喪夫,有一子,后來王女士與李先生辦理了結婚,如果王女士某天去世,那么李先生同樣是第一繼承人,享受和子女一樣的繼承權。
如果李先生本身就有一個兒子,結婚后也由李先生和王女士共同養(yǎng)育,那么將來這個繼父帶來的兒子同樣可以繼承房產。
.04
父母過世未留遺囑且子女已經結婚
如果父母去世時沒有立遺囑,而獨生子女在這個時候已經結婚,這種情況,獨生子女繼承的遺產,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除非父母過世前有立遺囑說明自己的遺產只有自己的子女繼承,和他的配偶無關。否則說破天,也是夫妻共有。
比如北京的王女士,父母去世沒有立遺囑,他們名下1000萬的房子由王女士夫妻共有,而不是王女士一人所有。
因為民法典明確: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工資、投資收益,繼承或受贈財產等等,均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總之,遺產繼承不是小事,為避免財產外流,老人一定要立遺囑,才能保證財產100%給到自己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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