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攢了600萬,萬一我掛了,我的親生女兒只能拿到75萬?!”
說實話,這數(shù)字要不是我親自算的,我都以為是在開玩笑,但真相就是如此。
怎么一回事呢?
上周六下午,45歲的李姐(化名)找到我,滿臉愁容。
她二婚重組家庭十年了,和現(xiàn)任丈夫各帶了一個孩子—她帶女兒,丈夫帶兒子,兩人約定不再生育,共同撫養(yǎng)孩子。
如今孩子們都12歲了,感情處得還行,但李姐心里始終有個結(jié):她擔心自己辛苦打拼攢下的財產(chǎn),萬一自己有個閃失,自己的親生女兒只能分到很少的錢。
李姐的情況挺有代表性:
婚前她有100多萬存款,但十年婚姻下來,柴米油鹽、養(yǎng)孩子、旅游……錢早和婚后收入混在一起,成了一筆360萬左右的“糊涂賬”(存款+股票基金)。
住的房子是婚后買的,市價240萬。首付150萬是她賣掉自己婚前房產(chǎn)的錢,房貸也是她用公積金還清的。所以她理所當然覺得“這房是我買的”,想全留給女兒。
但問題就出在“混同”上。沒有婚前協(xié)議,婚后也沒區(qū)分個人財產(chǎn),所有收入支出都在一起。這意味著,那360萬理財和240萬的房子,在法律上,600萬財產(chǎn)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我給她算了兩筆賬:
1.如果李姐立好遺囑
依據(jù)《民法典》,夫妻共同財產(chǎn)分割遺產(chǎn)時,得先分一半給配偶(300萬),剩下300萬才是她的遺產(chǎn)。如果遺囑指定女兒繼承這300萬,女兒能拿到300萬。
2.如果李姐沒立遺囑突然走了
那就按法定繼承來。她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現(xiàn)任丈夫、親生女兒、有撫養(yǎng)關(guān)系的繼子、她的母親。
也就是說,4個人平分她那300萬遺產(chǎn)份額,房子和理財平分下來,女兒到手75萬,離600萬的總資產(chǎn)差遠了。
李姐一聽,臉都白了:“才75萬?不行不行!那我趕緊去立遺囑!至少300萬能給女兒”
我趕緊安撫她:“李姐別急,立遺囑是基礎(chǔ),必須做!但這只是第一步。立遺囑能保證女兒拿到300萬,但我們可以規(guī)劃得更好,爭取未來留給女兒更多的錢,而且更穩(wěn)妥、更靈活。
然后我給她做了以下的規(guī)劃:
1.立好有效遺囑:明確指定自己名下所有財產(chǎn)(即她那一半夫妻共同財產(chǎn))由女兒繼承。找專業(yè)律師見證,確保法律效力。這是兜底,保證女兒至少拿到120萬(房子的一半權(quán)益)。
2.做好“定向傳承”:
我給她計劃的是,拿出屬于自己的那份現(xiàn)金去買一份香港儲蓄分紅險。暫時給她計劃的是5萬美金5年交,李姐本人作為投保人和被保人,受益人指定自己12歲的女兒,并指定自己的姐姐為保單暫托人。
這里的“保單暫托人”是關(guān)鍵,你可以把它理解為保單監(jiān)護人,
因為女兒還未成年,李姐擔心自己萬一不幸身故,受益人女兒拿錢,女兒18歲前對錢還沒啥概念,可能會把錢給揮霍掉,或者很可能會被身邊其他人“拿走”,后半生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有了保單暫托人,就可以暫時替她接管這份保單。直到女兒18歲成年,暫托人就必須將保單的所有權(quán)轉(zhuǎn)給孩子,那時女兒已經(jīng)成人,有能力接管保單,成為新的保單持有人。
都說“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做父母的總希望考慮周全,類似的還有巴菲特,他也沒有把巨額財產(chǎn)直接給子女,而是通過信托的方式讓專業(yè)人管理財產(chǎn),
但對普通人來說,信托的成本太高了。個人信托600萬是準入門檻,而香港保單的門檻是100萬港幣,門檻低得多,且操作簡單。
那有人又會擔心了,要是暫托人“拿走”我保單的錢怎么辦?
是這樣的,
李姐還可以事先設(shè)置好暫托人領(lǐng)取錢的比例(0%-50%),設(shè)置成0%,暫托人就不能動用這筆錢了。
如果信任暫托人呢,也可以把保單的提取金額設(shè)置成10%, 每年提取出來給孩子當學費、生活費等 ,
而暫托人只需要和保險公司簽一份書面協(xié)議,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以下這些親屬,均可做保單“暫托人”:
換言之,如果李姐平安無事,保單會一直由她自己掌控;如果她遭遇不幸,保單既不會被其他人濫用,又可以安全過渡到自己的女兒手上。
在此之前,還有個65歲的叔叔也找我咨詢,他退休后幫兒子帶孫子,退休工資2萬,手里2套房,存款有四百多萬。最大的煩惱就是兒子好賭,他擔心自己走后,兒子把家產(chǎn)都給敗光了,
后來聽了我的建議,把一套房轉(zhuǎn)到孫子名下,還給孫子投保了一份50萬美元的港險,兒子只作為暫托人,在孫子18歲之前,設(shè)置每年最高只可以領(lǐng)取7%的資金作為孫子的教育金。
那為什么偏偏是香港保單呢?
香港儲蓄險實質(zhì)是帶投資的壽險,只要保單生效,不管被保人什么時候去世,理賠款會直接、快速給到受益人(女兒)手上,完全繞過了內(nèi)地的法定繼承流程和潛在的繼承糾紛。
目前這類計劃的中長期預期IRR在復利6%-7%左右,相當于給女兒留了一只“會下金蛋的雞”,未來幾十年都能穩(wěn)定增值。
但也注意了,不是所有的香港儲蓄分紅保單都有保單暫托這個功能,只有少數(shù)產(chǎn)品有,就像這次我給李姐做的宏利宏摯傳承就有這個功能,選它還有個原因,它的預期收益也很能打,最高IRR可達7.19%。
總結(jié)一下,這套方案的好處有:
有遺囑兜底,還利用儲蓄分紅險的時間杠杠,讓本金不斷復利增值。兩者相加,15年后留給女兒的總額遠超400萬。
因為還有保單暫托人機制,也可以保障資金安全,防止女兒未成年時被他人挪用。
李姐聽完,眉頭終于舒展了一些。
當然,投保人必須去一趟香港投保,因為只有在香港簽署的保單才會受到香港法律的保護。不過受益人和暫托人是不用去的,提前簽好文件帶去就行,為了女兒的未來,很值。
這幾天總在想李姐的事,她告訴我,她也不是不信任現(xiàn)在的家庭,只是當媽的,總想著給孩子多撐把傘。如果將來繼子孝順,她也會考慮把保單拆分開來,留一份給他。
其實吧,這些年做財務(wù)規(guī)劃咨詢,見過太多因為財產(chǎn)分配鬧得親人反目、老死不相往來的案例,遠的像那些沸沸揚揚的名人家事,近的就是身邊普通人的唏噓故事,
給我的啟示是,不管什么時候,未雨綢繆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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