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網上說——
“為什么形聲字不能從聲旁求義?關鍵在于形聲法造字聲旁只取其聲,使用什么字作聲旁又沒有統一的規定,所以形聲字本身的讀音與聲旁的讀音往往相差甚遠?!?/blockquote>又說——
“許慎《說文解字》深知此狀況,所以經常在為形聲字注音時,聲旁之外另用反切法注音。 此種例子在《說文解字》中不勝枚舉?!?/blockquote>還說——
“為引起朋友們的注意,我姑且略舉數例如下(括號中是許慎注音原文):烖(另注祖才切);河(可,荷的初文,按荷注音:從水可聲。乎哥切);海(從水每聲。呼改切);治(從水臺聲。直之切);沿(從水?聲。與專切);松(從木公聲)“柳(從木戼聲。戼,古文酉。力九切);傍(從人旁聲。步光切);燒(從火堯聲。式昭切);醜(從鬼酉聲。昌九切)”。以上說法,涉及古文字學若干問題——如“《說文》注音”、 “反切法”、“形聲字”、“右文說”“古音韻變化”,等等。
這里,只來討論《說文》的“音讀”系統,包括用沒用“反切法”標音。
“許慎《說文解字》深知此狀況,所以經常在為形聲字注音時,聲旁之外另用反切法注音”, 真的如此嗎?
不好意思,非也!上面括號里的“反切”,都是后人所注。
《說文》,收字9353,“重文”1163,總共10516字。
這10516字,大部分為先秦小篆,另含先秦典籍和鼎彝銘文中的“古文”和“籀文”。
特別要說的是,許慎在字條中,還收錄了漢代仍沿用篆文的“今文”和“俗字”,這些不在10516總字數之中。
《說文》所收之字,大約80%是形聲字,約20%是按他的“六書”所言的“象形”“指事”“會意”字。
這一部分,許慎稱之為“文”,其余的80%形聲字其稱之為“字”。
其《說文解字·敘》曰——
“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后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blockquote>
就秦及以前的“象形”“指事”“會意”之“文”來說,其字的形體,并不反映讀音。
許慎在《說文》中,也并未專門去“標注”這些字的“音讀”,而是采用了一種十分巧妙的方法,解決了對所有字注音的方法——這就是對約80%的形聲字,采用了“直音法”。
五卷《夂部》:?,跨步也。從反夂。(鬲?)從此。 三卷《鬲部》:(鬲?),秦名土釜曰(鬲?)。從鬲,?聲,讀若過。“?”,《說文》未注音,但通過現在打不出來的(鬲?)這個字,將其音讀確定了下來。
其實,(鬲?)是現今“鍋”字的秦篆形態之一種。漢代,讀此字為“過聲”,似如今的“跨過”“越過”,至唐讀平聲。
如此,《說文》10516字,沒標音的字是標音字之根源;有標音之字反應無標音字的讀音——看似疑難的音讀問題,許慎渾然化解。
《說文》中,約有六百多條目,使用了“讀若”,這是許慎采用的“直音法”的擬音注釋方法。
三卷《?部》:?,辠(罪)也。讀若愆(qian)。“?”“愆”皆為“罪過”“過錯”義,音義相同。
這是一類。
三卷《攴部》:(度攴),閉也。讀若杜。“(度攴)”“杜”原本音同義異。但因此也產生了之后的同音假借,如《漢書》“杜門不出朝請?!?/p>
這又是一類。
總之,許慎在《說文》中,堅持“音義相依”“義傅于音”的“直音法”,將“字形”“訓詁”“音讀”高度融合于一體,開創了漢文字和古文獻研究的先河。
不過無論如何,許慎在《說文》中沒使用“反切法”。
后人一般認為,東漢末年的服虔被視為“反切法”的創制者。
唐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序》:“古來反音多以旁鈕而為雙聲,始自服虔,原無定旨。”
再后,三國魏孫炎作《爾雅音義》,系統地以“反切法”注音,終于改變了之前“直音法”標音的傳統,成為中國語言文字學的重大創造。
孫炎生卒,當在許慎去世百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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