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代農業科技的蓬勃發展,無人機噴灑農藥憑借高效便捷的優勢,成為不少農戶的耕種新選擇。然而,操作不當引發的矛盾糾紛也隨之增多。近日,金塔縣人民法院中東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無人機噴灑農藥導致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用司法溫度維護了鄰里和諧。
張某承包種植了近200畝大田玉米,為節省人力成本,雇請李某使用無人機進行農藥噴灑作業。不料次日,與張某田地相鄰的王某發現自家種植的制種黃籽油麥菜大面積受損,嫩綠的秧苗出現明顯藥害癥狀。經檢查,王某認定是張某無人機噴灑農藥時藥液飄散所致。雙方多次協商無果后,為維護自身權益,王某來到中東法庭尋求幫助。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電話聯系張某和李某,并決定前往王某的種植田開展現場調解。在田間,法官仔細查看了受損的油麥菜,發現藥害癥狀明顯。面對詢問,張某和李某均矢口否認責任。張某辯解道:“我在相鄰地塊邊緣二十米區域改用人工噴灑,還特意留出隔離帶,不可能是我這邊的問題。”李某則表示:“我持有操作資質,完全按照規范流程作業,不存在任何失誤。”為查明真相,法官當場核驗李某的無人機操作資格證書,并致電氣象局核實噴藥當天的氣象條件。調查發現,事發前一日,氣象局已發布預報,明確提示次日將出現3 - 4級偏西風。但張某和李某心存僥幸,僅因當日清晨天氣晴朗,便貿然使用無人機作業,最終導致農藥隨風飄散,殃及鄰地。
調解初期,三方各執一詞,氣氛僵持不下。面對困境,法官沒有絲毫懈怠,而是從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勸說:“走鑒定程序不僅耗時耗錢,還會傷了鄰里和氣,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不如各退一步。”法官以維系鄰里關系為切入點,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并詳細闡釋相關法律責任,分析訴訟風險。經過法官的不懈努力,張某和李某終于認識到自身過錯,同意承擔賠償責任,并當場履行了賠付義務。這場劍拔弩張的糾紛,在田間地頭畫上了圓滿的句號。(薛瑩)
來源:金塔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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