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成都知名網紅熊貓"花花"的涂鴉墻被替換成“LABUBU”,引發了眾多市民和游客的廣泛討論。部分網友認為,熊貓"花花"代表成都城市形象,質疑更換內容是盲目跟風。另一些網民則指出該墻體屬于私人產權,業主擁有自主更換內容對象的權利。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泡泡瑪特官方賬號曾留言稱:"該涂鴉墻上的LABUBU畫面未經過泡泡瑪特同意和授權,屬于侵權行為,目前已開啟維權行動。該賬號認證信息顯示為"泡泡瑪特POP MART官方旗艦店",粉絲量達105.7萬,為品牌官方發聲渠道。
△相關賬號下方,泡泡瑪特留言
據上游新聞報道,該墻體所屬方是附近某火鍋店。該店鋪兩名工作人員均證實,LABUBU圖案是店鋪一周前更換的,而熊貓“花花”是去年畫的。談及更換原因,工作人員稱“也是跟著流量走”,目前確實吸引了不少食客前來打卡。
△更換后的涂鴉墻,有網友留言,認為熊貓更能代表成都形象
△此前涂鴉為熊貓“花花”
熊貓"花花"的涂鴉畫師"貝塔"24日告訴上游新聞記者,他當時由店家請來畫“花花”的墻面涂鴉。完成作品耗時兩天,是去年七八月份畫的。至于“花花”涂鴉被換,他表示沒什么想法,“只是我個人更喜歡花花而已。”
"該墻面更換系商鋪自行決定,屬于商業運營范疇,街道辦無直接管轄權。" 成都錦江區書院街街道辦工作人員就此事回應上游新聞稱,街道已注意到市民游客的反饋。"這幾天陸續有市民來電詢問換墻原因,我們正在聯系商家了解具體情況,后續會持續跟進"。
△網友留言
△網友留言,稱目前墻面已經涂白
6月25日,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網友留言表示,自己在當天路過時注意到墻面已經被涂白。瀟湘晨報記者就此事聯系錦江區書院街街道辦,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已經下班,詳細信息在出具采訪函件后會作出解答。
熱門ip往往會成為二創的焦點,該墻體所屬方是附近某火鍋店,火鍋店作為墻體的產權方,有權決定墻體的使用,但未經授權,將面對怎么樣的處罰?有市民稱今日已經將LABUBU涂鴉涂白,是否可以免除追責?對此瀟湘晨報記者聯系到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
付建表示,LABUBU 形象作為受保護的知識產權客體,如果商家利用其形象展出或者盈利的,應當經過LABUBU方的法定許可。墻體產權方雖有權決定墻體使用方式,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隨意使用他人知識產權,火鍋店未經授權使用 LABUBU 形象,存在過錯,可能依此承擔侵權責任。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歪曲、篡改、剽竊作品等侵權行為,及應承擔的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泡泡瑪特能證明因侵權遭受的損失如品牌形象受損導致的損失,或火鍋店能證明因侵權獲得的利潤,應當按照對應的金額賠償。
根據《著作權法》53條規定侵權行為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毀處理侵權復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并處違法經營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不足五萬元的,可以并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付建認為雖然將涂鴉涂白可視為停止了侵權行為,但這并不影響侵權事實的存在,泡泡瑪特可要求火鍋店就其之前的侵權行為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會綜合考慮持續時間、造成的后果以及維權成本等因素確定。
瀟湘晨報記者黃康睿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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