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一樓,沒有乘坐電梯,憑什么交電梯費?”
這幾乎是每一個住在1樓的業主最大的困惑,明明自己沒有乘坐過一次電梯,反而每個月都要繳納電梯費,這豈不是成了冤大頭?
不過也有人覺得,電梯本身就屬于小區的共有部分,不能以不坐電梯為由拒絕履行正常的義務。
那么,究竟一樓業主要不要交電梯費呢?咱聽聽專業的律師是怎么講的?
01、關于一樓電梯費,怎么規定的?
這個可以參照《民法典》和《物權法》規定,其中就是明確了一點:“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相應義務?!?/p>
詳細共有部分呢?
簡單來說,小區里面的花花草草,電梯,噴泉,路燈等等,這些都屬于全體業主共有部分。
而咱們自己的房子就屬于專有部分,每個業主對自己專有的房子享有一定的支配權。
由此可以看出,電梯不是專屬于誰的,它屬于全體住戶的公共設備,所以,不管是一樓還是頂樓,就都有義務去維護電梯的正常運作。
所以一樓業主不能說自己沒有乘坐電梯,就不出錢維護電梯運行。
而且如果你作為一樓住戶,不出電梯維護費的話,跑到法院,你也必然是敗訴。
因為我國出臺的《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中就有明確: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是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則對業主的理由不予支持。
所以,別覺得自己沒用電梯,就可以不交費,上訴直接敗訴。
02、一樓住戶繳納電梯費的其他理由
不僅僅是法律已經明確,一樓的住戶必須繳納電梯費,其實還有另外的原因,也足以說明,一樓業主必須要繳納這個費用。
首先一點,在小區里面,共有部分不僅包括電梯,還包括走廊、外墻,地下車間等等,這些位置大家同樣在使用,包括相關規定也明確,公共區域的收入屬于全體業主,并沒有把一樓劃出。
再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一棟樓總共有220戶住戶,其中有200戶有小孩,20戶沒有孩子,如果這20戶以沒有孩子為由,拒絕繳納游樂設施的費用,是不是也很不合理呢?
說白了,一個小區里面共有部分位置挺多的,不能說你從未有使用過電梯、草坪或者其他位置,就拒絕繳納相應的費用,如果都這樣,這個小區就根本沒有運行了。你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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