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6月26日,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穩市場促消費作用,支持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并自6月26日起執行。
通知提出調整貸款支持政策疊加限額。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購買高品質住宅、綠色住宅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商品房現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可疊加使用,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疊加后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7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疊加后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10萬元。
同時,調整還貸能力系數。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由30%調整為40%。
調整后的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40%)×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40%)×12×額度計算年限。
在優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方面,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多子女家庭,購買青島市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上浮30%確定;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多子女家庭,在購房所在區(市)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房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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