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美竹是英雄,Girls help girls?沒想到自己像極了菜市場被宰的老母雞——拔毛時還以為是做SPA。
前文回顧:搶救榜一大哥
都美竹上熱搜了,這次不是因為吳亦凡。
而是涉嫌詐騙。
朱女士是一個單親媽媽、出租車司機,她報案稱2022-2023年間,都美竹以“患抑郁癥”“打官司需費用”“親人生病”等理由索要錢財,誘導她累計轉賬近20萬元。都美竹后來僅歸還3萬元后將其拉黑、踢出粉絲群。
朱女士提供聊天記錄顯示,都美竹多次“賣慘”求助。她后來被發現都美竹購置了百萬房產及奢侈品。
都美竹對此做了回應,不認為自己騙錢。稱轉賬是朱女士“自愿打賞”,并曬出聊天截圖中朱女士“無需償還”“心甘情愿”等表述。
她還反控朱女士“道德綁架”。
這個事情熱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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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大家回溯一下糾紛經過。
最早是在2023年12月,朱女士以經濟糾紛起訴都美竹,要求償還近20萬元,案件尚未宣判。
但到了2025年6月24日,朱女士改變了主意,她驅車2900公里赴內蒙古烏蘭浩特市公安局報案,警方已受理并錄口供。報案后,都美竹再次拉黑朱女士,拒絕溝通。
這個案件的關鍵,是都美竹有沒有虛構事實,也就是她“賣慘”的事實現實真的存在嗎?
如果虛構了事實,即便朱女士是自愿的,也很難認為是捐贈。
“賣慘”是一門好生意,尤其是當你有一群虔誠的ATM——就是提款機的意思。
都美竹很有爭議,大家還記得吳亦凡怎么翻車的吧?她和吳亦凡發生關系后,吳亦凡給她轉了個大紅包,后來就不咋理她。她對吳亦凡的“冷暴力”很不滿,就開始公布聊天記錄,并準備指控強奸。后來索要數百萬沒談攏。
吳亦凡當然不干凈,一經報案,牽涉到很多很多其他事情,就進局子里去踩縫紉車了。
吳亦凡是個渣子。但都美竹呢?
都美竹另涉“合作推廣糾紛”,某品牌代理商指控都美竹收取50萬元推廣費后未履約,雙方對“附加條款”存在爭議。
據稱她還起訴了很多曾聲援她的媒體。
朱女士一個開出租車的,肯轉給都美竹近20萬,顯然是鐵粉了。圍繞都美竹的爭議,那個時候在她這里都不是事兒。
都美竹是英雄,Girls help girls?沒想到自己像極了菜市場被宰的老母雞——拔毛時還以為是做SPA。
她開出租車的方向盤沒轉明白,倒把錢包轉給了“女兒般的偶像”。都美竹的“抑郁癥”“親人重病”,現在像是《演員的自我修養》里最老套的劇本,但總有人買單,因為頭腦發熱是韭菜的出廠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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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朱女士會贏嗎?還真不好說。
刑事層面上,是否構成詐騙的關鍵要件:若都美竹虛構借款事由(如偽造病情等),并隱瞞真實財務狀況(如購置百萬房產、奢侈品),則可能符合《刑法》第266條詐騙罪的“虛構事實→騙取財物→揮霍”三要件。
但朱女士聊天記錄中“心甘情愿”等表述,可能削弱“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需司法鑒定證據真實性。
都美竹在吳亦凡事件中以“受害者”形象獲公眾同情,也引發較大爭議。此次事件則明顯導致其公信力受損。
年輕網紅在商業化中容易忽視法律合規性,將粉絲經濟異化為“情感勒索”,亟需建立行業自律與外部監管。
可悲的是,網紅圈早已習慣用“情感投資”洗白“金錢游戲”,仿佛粉絲的錢包是公廁——進來時自愿,出去時誰管你擦沒擦屁股?
“一手人創造價值,二手人倒賣同情”。都美竹們吃著“正義網紅”的老本,如果真的是把粉絲做成“人肉ATM”,那這一次恐免不了翻車。
目前唯一確定的是,朱女士早已不再信“偶像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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