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之聲網訊 (永吉法院 車怡靜)在民間借貸糾紛中,一張借據能否成為定分止爭的“鐵證”?近日,永吉法院岔路河法庭審理的一起借貸案件給出了答案。一張折疊泛黃的借據,串聯起跨越近十年的民間借貸糾紛,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這起矛盾最終圓滿化解,當事人從最初的“拒不認賬”到握手言和。
案情回顧
2015年初,周大爺雖自身資金并不寬裕,但出于助人之心,向同村村民借款20000元后轉借給趙大娘,雙方約定年利率為1分,還款期限為兩年。借款到期后,趙大娘未能按時足額還款。經周大爺多次追償,她僅支付了2015年至2017年的利息,剩余欠款一直拖欠。多次催討無果后,周大爺無奈將趙大娘訴至法院,要求償還本息共計34000元。
法庭調解
調解過程中,趙大娘情緒激動,以丈夫已去世為由矢口否認借款事實,堅稱“我家老伴老實本分,不可能借這筆錢,就是借錢也已經還完了”,調解一度陷入僵局。就在此時,周大爺默默從兜里掏出一張折疊了好幾層、邊角已泛黃的借據。展開借據,上面清晰載明借款人為趙大娘,借款金額、利息約定、還款日期等信息一應俱全。這張歷經歲月的借據,瞬間成為破解爭議的關鍵證據。在事實面前,趙大娘的態度逐漸緩和。同時,周大爺主動表示:“大家鄉里鄉親的,她已經還了10000元,不能問人家多要,剩下的錢我也不想為難她,能拿回一部分就行。”
承辦法官敏銳捕捉到調解契機,采取“背對背”調解策略,分別與雙方進行溝通。法官先向趙大娘解釋,根據《民法典》第667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這張借據足以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即便其丈夫去世,但借據明確借款人是趙大娘本人,趙大娘仍需承擔還款責任。隨后,法官又耐心向周大爺說明利息計算的法律規定,結合趙大娘的實際償還能力,建議 “雙方各讓一步,既符合法律規定,也能避免訴累”,經過近兩小時的溝通,雙方最終達成協議:趙大娘于2025年年末一次性支付周大爺4000元,至此,這場借貸糾紛圓滿畫上了句號。
此次調解,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彰顯了司法的溫度。一張泛黃的借據,在法官的調解下,從矛盾的導火索轉變為和解的見證。
法官釋法
根據《民法典》規定,借據作為借款合同的書面憑證,只要內容完整、意思表示真實,且不存在法定無效情形,即可作為認定借貸關系的有力證據。本案中,泛黃的借據雖歷經歲月,但內容清晰、要素齊全,能夠直接證明借貸事實的發生。
法官提醒大家,無論是出借人還是借款人,都應擦亮眼睛,謹慎對待。借款時審慎注意并非不信任的表現,而是依法維護親情、友情的有力手段,避免因抹不開面子而紅了臉,有助于從源頭上減少糾紛。
“小案”關乎民生,看似尋常的案件,卻事關人民群眾的操心事、揪心事、煩心事。一直以來,永吉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將“司法為民”宗旨貫穿審判執行工作始終,用法治思維尋求“最優”解決方案,用心用情化解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隔閡,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讓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溫度,真正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