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知名法學教授羅翔老師曾經給我們普法,有一年考了一個特別奇怪的題目,如果一個女的放狗咬我,我把這個女的咬傷了,問成不成立正當防衛?羅翔老師說成立。
從理論邏輯上來說,羅翔老師是這方面的專家,他說的話肯定是成立的,但有些時候現實社會的判決卻是啪啪打臉。
2025年7月16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文稱,烏魯木齊一名女子帶六只狗進入公園,結果把一名男子咬傷了。
話說烏魯木齊的這名女子和女兒帶著六條狗進入了公園,不得不說,這家人真的是太有錢了。
一般情況下,中等收入家庭也只敢養一條寵物,能養六條狗的肯定都是非富即貴,家庭背景不一般。
男子羅某正在吳某前方的不遠處打電話,結果發現腿部被狗咬傷了,隨后就撿起石頭打狗。
按照羅翔老師的說法,被狗咬傷以后,哪怕是把狗打死,也應該屬于緊急避險,因為無論什么時候,人的生命都是高于一切。
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所有的狗主人都把自己的狗當成兒孫一樣對待,是爸爸媽媽爺爺奶奶之居。
很多人遛狗的時候不牽狗繩,就是因為尊重自己的寵物,把它們當成家人一樣平等對待。
他們認為自家的狗狗很溫順,從來不咬人,所以他們也不喜歡給狗拴繩子,狗咬傷人了,很多狗主人都是想方設法的逃避賠償和責任。
但是,如果狗咬傷人了,被咬傷的人敢打狗的話,那狗主人是堅決無法忍受的,因為那是他的家人啊,那是他的兒女啊。
作為狗主人的羅某看到吳某竟敢拿石頭砸自己的狗,羅某就和吳某發生了爭執,蒸制的過程中,吳某打傷了羅某的牙齒和嘴唇。
按照羅翔老師的說法,吳某打傷羅某的行為應該是屬于正當防衛吧。當然了,這一點還需要專業的律師來科普。
吳某因為被狗咬傷了,后來注射了狂犬疫苗,還在醫院住了八天院,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吳某被狗咬傷得不輕。
事發后,吳某被起訴到了法院,一審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吳某承擔責任比例以60%為宜,羅某也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判決羅某向吳某賠償11 588.65,羅某向吳某賠償1584.31。
一審法院判決后,吳某不服,提出上訴,目前,二審法院已經對該審作出判決,駁回吳某上訴。
被狗咬傷了打傷了狗主人,結果要賠1萬1000多塊,而狗主人只需要向被咬傷的人賠償1500塊,難怪現在養狗的人越來越囂張了,遛狗都不拴狗繩了。
這件事情被傳到網上后,立刻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議,男子被狗咬傷打傷狗主人賠償1萬余元成為輿論的熱點話題,請網友們的激烈討論。
一位來自新疆的網友在評論區留言,羅翔老師曾經說過,人被狗咬傷去攻擊狗,是緊急避險,去打狗的主人是正當防衛,此時,狗是作案工具。
但是后來羅翔老師又說了一句話,現在,無論法院判成什么結果,都不覺得奇怪了。
一位來自江蘇的網友在評論區留言,羅翔老師講法律的時候說過,類似的案件,被狗咬的可以打狗主人屬于正當防衛,現如今,羅翔老師被啪啪打臉了,而且是被打臉最狠的一次。
不知道羅翔老師對于這樣的事情有什么看法呢?大家覺得這樣的判決合理合法嗎?對于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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