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關子辰 牛清妍)7月2日,據人民日報報道,對于中國民航局為何發布"禁止旅客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這項緊急通知,中國民航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一是今年以來,全球民航發生多起由旅客攜帶充電寶引發的不安全事件;二是充電寶中含有的鋰電池具有固有的危險性;三是電池產品質量參差不齊。
對于為何緊急通知沒設置分步管控的"緩沖期",中國民航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解釋,目前充電寶召回工作需要一定時間過程,在此期間,有隱患產品一旦進入航空運輸環節,將對航空器、旅客及客艙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如何處理被攔下的充電寶?據悉,機場將對超過暫存期限的充電寶和旅客自棄的充電寶一同作合理處置,如統一銷毀或與相關電池回收企業簽訂協議,報廢處理后進行資源回收。充電寶在暫存、轉移、回收等環節,將做好相應記錄,確保其流向可追溯,防止被私自處理后回流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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