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西桂林一位名叫蘇某某的考生,以筆試199.5分、面試84.3分的優異成績,在事業單位考試中拔得頭籌,眼看著就要上岸了,結果臨門一腳被踹了下來。
你說這事怪不怪?不怪,真不怪,聽完來龍去脈,你肯定也得說一句“該”。
事情是這樣的,6月中旬桂林官方發了一份事業單位招聘的考察名單,蘇某某赫然在列。他報的那個鎮便民服務中心,就招一個人,他的總成績穩穩第一。正常來說,那已經是板上釘釘的鐵飯碗了。現在考公考編多卷啊,多少人擠破頭都考不上,這小伙子本來該偷著樂才對。
可就在公示期間,有網友扒出他在華中農業大學讀書期間,曾殘忍虐殺校園流浪貓并因此受到學校嚴重警告處分。
說起來這還是去年10月至11月的事,華中農業大學校園內接連發生多起流浪貓非正常死亡事件,網友懷疑是有人投毒+虐貓,因為有些貓尸體還被發現口腔里有腐蝕液,四肢都被折斷了。
學校調查后發現,蘇某某將人用藥物碾成粉末投喂流浪貓,事后還在朋友圈炫耀,轉頭又在動物保護群里裝好人,跟管理員說“貓狀態不對”。
這種行徑,已經超出了普通惡作劇的范疇,暴露出嚴重的心理問題。
學校最后給了他一個嚴重警告處分,保留了學籍,讓他順利畢業了。蘇某某似乎從未真正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他可能覺得,虐貓又不犯法,學校給了處分忍忍就過去了,等畢業了換個地方誰還知道這些陳年舊事?
這種僥幸心理,暴露了他對“因果報應”的漠視。
可他忘了,現在考公考編都要政審,其中明確要求考察對象“品德優良”。一個有過虐貓前科還不知悔改的人,怎么可能通得過道德品質這一關?
這讓我想起去年南京大學研究生考試第一名的徐某某,他也是個虐貓慣犯,最后學校以“思想品格不合格”把他除名了。
當初有人發現他虐貓報了警,可因為不犯法,警察也只能批評教育,他寫了悔過書說再也不犯了,結果呢?轉頭就在網上發虐貓視頻,還在海外平臺說些反人類的話,甚至教唆未成年人自殺,被警方傳喚了。
還有前段時間哈爾濱考法警的那個女生,都考上法警要去體檢了,結果因為有人扒出她用小號在網上發極端言論,說要“槍斃所有人”,資格也被取消了。有人替她辯解,說就是發泄情緒,沒必要上綱上線。
可你想想,法警是干什么的?手里是有執法權的,這種人要是真入職了,誰能放心?
所以,蘇某某考編即將上岸這事一曝光,網友們議論紛紛。
有人說:“就這種人,進了便民服務中心,能指望他辦什么好事?”
還有人擔心:“對小動物都這么狠,能對老百姓好嗎?”
甚至有人替他未來的同事操心:“這要是成了同事,晚上睡覺不做噩夢嗎?”
為什么大家反應這么大?其實這不是小題大做。
北大心理學研究生督導溪子就曾警示:“強烈建議遠離虐貓虐狗的人,因為很多都是反社會人格。”正常人看到別人或者動物受傷流血,都會難受,可反社會的人缺乏這種共情能力,一點感覺都沒有。
心理學上有個說法就是:虐待動物與暴力犯罪之間存在高度相關性。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甚至早就把虐待動物列為評估暴力犯罪傾向的重要指標。
從這個角度看,公眾對蘇某某們的擔憂并非杞人憂天。
更深層次看,這反映了社會價值觀的重要轉變。過去我們可能過分強調“分數至上”,只要考試厲害就能“一白遮百丑”。但現在越來越多人意識到,一個社會的良性運轉,不能只靠法律這條“底線”,還需要道德這條“中線”和價值觀這條“高線”。
特別是對掌握公權力的崗位,道德要求理應更高。試想,如果一個對弱小生命都能殘忍相待的人進入公共服務領域,誰能保證他不會把這種冷酷施加到群眾身上?
果然,6月30號桂林平樂縣人社局發布通告:蘇某某不符合招聘條件,取消錄用資格。
這消息在全網刷屏了,全網都在說“活該”。
當然,也有人為蘇某某鳴不平,認為“人非圣賢孰能無過”,應該給年輕人改過自新的機會。這種觀點看似寬容,實則混淆了是非。寬容不等于縱容,給機會不等于無原則地開綠燈。真正的悔改需要時間檢驗,而蘇某某從被處分到考編這段時間里,并未表現出真誠的反省。
更關鍵的是,公共服務崗位不是實驗室,沒有那么多試錯空間。一個對弱小生命能下狠手的人,你指望他能真心實意為人民服務?一個動不動就說極端言論的人,你敢讓他掌握執法權?與其冒險用一個道德存疑的人,不如防患于未然。
網上有種說法挺讓人震撼的:“人類最大的問題不是戰爭罪惡,而是走向‘末法時代’。”意思就是現在有些人只認法律,覺得只要不犯法什么都能干,不再信善惡有報,也不在乎頭頂三尺有神明。這種想法挺可怕的,因為法律管得了明面上的事,管不了暗地里的壞心眼。
蘇某某一個211畢業生,考編能考第一,智商肯定不低,他能不懂是非善惡嗎?他就是覺得“不怕因”,覺得自己做的事沒什么大不了,結果呢?考編分數再高,德行不過關,照樣白搭。
俗話說“因果循環,報應不爽”。
蘇某某現在肯定后悔了,但當初他對那些流浪貓下狠手的時候,想過今天嗎?估計是沒想過。
在這個意義上,蘇某某的被刷不是偶然,做人做事,還是得有底線,別以為做了壞事沒人知道,天道好輪回,蒼天饒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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