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一位78歲的應阿姨和丈夫因為換房的事,被中介"套路"簽下一堆合同,結果舊房沒賣掉,新房買不起,還面臨上百萬違約金,氣得直接心梗住院!(來源:新民晚報2025年6月30日報道)
應阿姨和老伴兒有一套141㎡的房子,想著年紀大了,換個小的,多出來的錢用來養老。去年11月,他們找了一家中介,簽了"獨家委托賣房協議",中介拍著胸脯向應阿姨保證:"3個月內肯定賣掉!"
應阿姨太相信中介了,沒有仔細看協議,她沒有想到萬一賣不掉呢?協議上沒有違約責任的約定,這就意味著中介賣不掉也不擔責。
沒過幾天,中介帶應阿姨老兩口去看新房,說:"先看看,不然戶口沒地方落!"老兩口沒多想,跟著去了。
中介帶應阿姨夫妻倆看的是一套2房1廳,約116㎡的房子。號稱“打包價(含所有稅費)590萬元到手”!
結果一進門,5個中介圍上來,瘋狂推銷:"這房超值,今天不定就沒了!"
隨后不久,一名自稱總監的人又發話表示搶這套房子的人很多。定金一共10萬元,讓應阿姨快點付5萬元,先把房子鎖定下來。還"好心"借他們1萬,這樣,應阿姨交了5萬定金鎖定房源。
老兩口被忽悠得暈頭轉向,簽了《房地產買賣合同》《補償協議》等一堆文件,連內容都沒看清。去年12月7日,應阿姨夫妻倆又支付了剩余的5萬元定金。總共交了10萬定金。
可令應阿姨夫妻倆萬萬沒想到的是,一直等到今年3月31日,中介還是沒有把自己的房子賣出去。
更過分的是,他們購買的新房已經“網簽”過,有抵押、產權只剩50年,現在房子已經屬于“二套房”!出售時不僅享受不了首套房的優惠,還會增加個人所得稅。
應阿姨夫妻倆懵了,于是找到中介想要退掉新房。
可中介說,退房可以,但是需要支付總房價的20%,也就是100萬元違約金。應阿姨氣得心梗住院。
應阿姨的兒子又多次找到中介協商,愿意承擔20萬元的“定金損失”但都被中介拒絕。
從法律角度分析,此事中介是否有違法行為?
一、中介的"三大違規操作"
1. 沒盡到風險告知義務
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21條,中介必須明確告知客戶交易風險、流程、稅費等。但這家中介,明知老人要"賣舊買新",卻在舊房沒有賣掉的情況下,急著讓他們簽新房合同,并隱瞞了新房抵押、產權年限問題,屬于欺詐!
2. 利用信息差"套路"老人
《民法典》第962條規定:中介必須如實報告交易信息。
應阿姨以為簽的是"意向書",實際卻是正式網簽合同,用"打包價590萬"誘導,卻不說后續還有高額稅費。故意隱瞞、造假,中介不僅要退錢,還得賠損失!
3. 違約金超出正常標準
《民法典》規定,違約金不能遠高于實際損失。中介開口就要100萬,明顯不合理!法院一般會按實際損失(比如定金10萬+利息)調整。
二、應阿姨應當如何維權呢?
1. 民事救濟途徑
應阿姨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房屋買賣合同,依據《民法典》第148條,因欺詐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撤銷。中介在虛假陳述的情況誘使應阿姨簽訂合同,該合同是在欺詐情況下簽訂的,應阿姨有權請求撤銷。
舊房中介未按約定售出構成違約,應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責任。
2. 行政救濟途徑
應阿姨可向住建部門投訴: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33條,對中介違規行為可處以警告、罰款、記入信用檔案等處罰。
還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中介涉嫌虛假宣傳、欺詐消費等違法行為。
事情報道后,網友們熱議紛紛:
"78歲的人了,合同看都看不清,中介就是欺負老人不懂法!"
"老人也有責任,簽字前不看清合同?中介固然黑,但買房這么大的事,子女怎么不陪著?"
這起事件中,中介鉆了老人不懂法的空子,但法律不會縱容這種惡意行為!應阿姨完全可以起訴維權,甚至讓中介倒賠損失。
親愛的讀者朋友們,你們遇到過類似套路嗎?歡迎評論區聊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