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信息顯示,近期,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針對王某與劉曉慶等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一案,向寧波曉慶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許某以及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進行公告送達。所送達的材料包含起訴狀副本、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該案已定于9月12日開庭審理。
據前期報道,5月15日,深圳市福田區的王某檢舉稱,演員劉曉慶存在偷稅漏稅嫌疑。消息一出,相關話題迅速登上各大平臺熱搜榜單。
根據王先生的舉報信息,劉曉慶借助其名下的小微企業——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將330萬元借款以形象代言費的名義轉為個人收入,并開具了稅點為6%的增值稅發票,借此規避27%以上的個人所得稅。據悉,該企業被指并無實際經營場地,也沒有員工,更無社保繳納記錄,存在虛開發票以逃避稅收的嫌疑。
15日晚間,劉曉慶公開發布聲明表示:自己與舉報人王某素不相識,從未有過任何交集。王某所舉報的內容與客觀事實相悖,純屬惡意舉報之舉。劉曉慶還在聲明中寫道: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是每個公民的責任,自己的收入及納稅狀況均樂意接受稅務機關的核查。
在這之后,王某發布文章表示,劉曉慶偷漏稅金額遠超330萬,并且后續將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2002年,劉曉慶曾因所屬公司存在偷稅漏稅金額高達上千萬元的問題,而被依法羈押422天。當時,她的妹夫靖軍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判處刑罰。劉曉慶本人則因證據方面存在不足未被提起公訴。在那之后,她通過處置名下資產等方式補繳了相應稅款,繼而重新出現在公眾的視線之中。然而,此次相關舉報卻指出劉曉慶在上海有著多次補稅及繳納罰款的記錄,被指存在多次違法情形。
根據公開信息,劉曉慶于1950年10月30日誕生,是中國內地頗具影響力的女演員。她的代表作品豐富多樣,包括《小花》《瞧這一家子》《芙蓉鎮》《原野》以及《武則天》等。
消息源自瀟湘晨報、天眼查、大河報以及@劉曉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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