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招商的所有商戶手續齊全,所售食品質量過硬,但凡有一點點打擦邊球的情況都不允許在展會發生。我們已經吸取教訓、嚴格審查,歡迎檢察機關和志愿者監督。”日前,某“中俄商品展銷會”舉辦公司負責人向前來回訪的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檢察院檢察官及“益心為公”志愿者表示。
今年1月,亭湖區檢察院接到“益心為公”志愿者提報的線索,稱在轄區內舉辦的某“中俄商品展銷會”上,部分國內生產食品標稱“俄羅斯進口商品”,部分商家銷售的食品可能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經調查,該展銷會商家存在未依法公示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散裝食品貯存區缺失“三防”(防蠅、防塵、防鼠)設施、部分進口商品標簽標識不規范等6類違法情形,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面對展銷會“打游擊”式的經營特點,該院承辦檢察官敏銳意識到:“對這類跨區域流動作案進行打擊必須建立協同作戰機制。”
依托長三角檢察協作平臺,亭湖區檢察院迅速啟動跨省辦案程序,通過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篩查鎖定展銷會向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浙江省寧波市流動的軌跡后,先是赴南通市崇川區調查取證,對疑似問題食品進行抽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兩款預包裝食品鉛含量超標,達國家標準的1.5倍,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風險。后該院又根據《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規則》,將相關線索移送涉案地南通市崇川區、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的檢察機關,構建起“線索共享、證據互認、協同處置”的辦案機制。
自今年2月起,三地檢察機關接續發力,通過制發檢察建議、召開磋商會,推動整改事前報告流程不合規、食品從業人員缺少健康證、散裝食品區缺乏防塵防蠅設施、部分經營者虛假宣傳等共性問題4個,下架不合格食品3種,向公安機關移交假冒“俄羅斯進口椴樹蜂蜜”商品的犯罪線索1件,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展銷會舉辦方主動關停會場,全面開展自查整改。截至5月15日,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部門對1家涉事企業虛假宣傳產品療效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2000元的決定,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管部門立案3件,對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行為作出行政處罰1萬元的決定,鹽城市亭湖區市場監管部門對流動展銷會的食品安全問題建立事前、事中、事后長效監管機制。
今年3月22日至4月13日,全面整治后的展銷會在亭湖區重新舉辦。檢察機關經回訪發現,檢察建議的內容均已得到有效落實。在該案辦理過程中,三地檢察機關通過跨區域協作,破解流動商販“發現難、取證難、根治難”的監管困局,為流動展銷會的食品安全問題治理提供了可復制的監督樣本。
“希望檢察機關持續強化食品安全的常態化監管,嚴格排查隱患,切實解決群眾關切,以法治方式筑牢食品安全防線。”關注此案辦理的江蘇省人大代表,鹽城市亭湖區五星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孫維亞表示。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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