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重慶市巫山縣體育館內氣氛凝重。政法委、法院、公安等部門負責人悉數到場,30余名執法人員維持秩序,警車與救護車嚴陣以待——重慶市遠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重慶遠和公司”)第三次債權人會議在這里舉行。
這場由巫山縣多部門聯合監管的會議,因一名債權人撕毀簽到表而陷入混亂,群情激憤。這背后,是“遠和?君臨江山”項目長達六年的重整困惑:《重整計劃草案》規定,2022年8月前交付1#、2#樓,2024年10月28日前竣工全部房屋,投資人應投資6000萬元。但是,房屋至今未交付,實際僅完成工程量的20%,投資僅2850萬元。一家優質房企,在關聯方操控下一步步墜入破產的深淵。
7月2日,管理人發布公告,變更重整計劃的表決未獲得通過,起訴追究投資人和施工單位法律責任的決議也沒有通過。
優質項目被“人為”破產
“遠和·君臨江山”地處巫山縣平湖商圈核心地段,這片緊鄰長江沿岸的黃金區域,坐擁臨江望山的自然稟賦與城市交通樞紐的區位優勢。時移世易,如今這片占據城市稀缺資源的地塊,卻因項目擱置多年而淪為觸目驚心的城市瘡疤——斑駁的建筑外立面在江風中銹蝕,鋼筋水泥的骨架裸露在外,與周邊熙攘的商圈繁華形成刺眼反差。
“遠和?君臨江山”項目現場
開發商重慶遠和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冊資本金800萬元,股東有巫山縣遠征貨運有限公司、王川、馮冬霞、劉久平,其中遠征公司占股60%,王川15%,馮冬霞15%、劉久平10%;王川的父親王世貴任公司總經理。
王世貴獲得項目施工權后逐步掌控全局,其控制的重慶恒隆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重慶恒隆公司”)以 “交鑰匙工程”名義承接施工,卻以停工“要挾”簽訂補充協議,導致工期屢次延誤,2017年1月項目全面停擺。
項目停擺期間,王世貴要求重慶遠和公司按照9000萬元結算工程款,但不同意委托第三方進行造價審計。為了促進復工,在巫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協調下,重慶遠和公司和重慶恒隆公司2017年7月簽訂協議,工程進度款暫定為5000萬元,重慶遠和公司的所有賬戶都留王世貴的印鑒,簽約后立即復工。然而,王世貴依然沒有讓項目復工。購房者不斷上訪,縣規資局多次協調,項目依然停擺。
王世貴隨后提出收購重慶恒隆公司60%股權,報價從 9000萬元一路壓至2900萬元。2018年3月,在縣規資局領導和業主代表的見證下,王世貴和大股東重慶遠征公司簽訂《和解協議》:王世貴以2900萬元購買重慶遠征公司所持60%股份。不料王世貴反悔,股權收購以失敗告終。
王又提出收到1億元工程款就退出施工,項目毫無意外地繼續停擺,直到2019年6月,巫山縣法院依據巫山縣規資局申請,裁定受理重慶遠和公司破產重整申請,優質項目就此墜入破產程序。
重慶學苑律師事務所被巫山縣人民法院指定為重慶遠和公司管理人。2019年12月17日,管理人發布招募重整投資人公告,要求意向投資人必須最遲在2020年2月28日前將參選保證金匯入管理人賬戶。2020年2月,管理人向巫山法院遞交報告,將保證金從現金1000萬元變更為現金500萬加上500萬元的保函或500萬元足值抵押物,截止時間為同年3月19日。
截至2020年3月19日,王世貴控制的重慶創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重慶創匯公司”)既未提供保函,也未完成足值抵押——其于2020年4月3日抵押的1031.69平方米車庫,評估價值被債權人指稱僅約200萬元,遠不足 500 萬元。
更蹊蹺的是,由管理人4名律師與縣規資局副局長組成的評分小組,竟淘汰某國企“100% 現金清償債權”的方案,選定創匯公司“1.76 億元貨幣與資產出資”方案。可是,到了2020年9月,管理人與重慶創匯公司簽訂《投資性意向書》,1.76 億元投資款被篡改為6000萬元“借款”,期限1年,利率最高達4倍 LPR,且投資人指定施工單位。該協議無重慶遠和公司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多數債權人對方案變更毫不知情。
按照該方案,王世貴可以“兩頭吃”:出借的資金可以計算利息,自己施工又可以獲取利潤。知情人士還透露,重慶創匯公司競聘投資人的代理人譚某,是管理人周某多年的朋友。
投資1.76億元被閹割為提供0.6億元財務投資
左手倒右手的資本“游戲”
即便投資方案被大幅“閹割”,從“投資1.76 億”閹割為“借款0.6億元”,王世貴仍未履行承諾。
《意向性投資協議》規定王世貴的重慶創匯公司應該在2020年12月底提供1500萬元的履約擔保資產抵押,但該公司直到2022年11月才抵押背街房產1044.42平方米,債權人質疑其價值不足600 萬元,“價值嚴重不足,時間延后2年”。
《重整計劃草案》規定,投資人創匯公司應在2021年8月29日前,恢復施工并以借款形式投資1000萬元。2021年10月14日才簽訂借款合同,實際投資時間不詳。2022年4月,創匯公司及其施工單位才恢復施工。
項目施工進度更是令人咋舌:王世貴指定自己的重慶恒隆公司繼續施工,重慶恒隆公司應在2022年8月28日前交付1#、2#樓,應在2024年10月28日前交付全部房屋合計12.9萬平方米。然而,2023年9月27日項目又擅自停工,重慶恒隆公司至今僅完成承諾工程量的20%,重整了6年之久,未向老百姓交付任何房屋。
重慶創匯公司至今向項目投資(出借)款項約2800萬元,占變更后投資方案確定金額6000萬元的46.67%,占公開招募確定的投資金額1.76億元的15.91%。
更荒誕的是,王世貴將違約責任歸咎于自己控制的重慶遠和公司“未更換出資人代表”——《重整計劃草案》規定,原出資人代表在重整中僅有監督權,并無決策權;重慶遠和公司實際控制權始終牢牢掌握在管理人和王世貴手中;遠和公司所有印章、銀行U盾,由管理人和投資人共同管理。
工商信息顯示:重慶創匯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為王世貴,唯一股東重慶恒隆房地產有限公司由王世貴及其妻兒持股;重慶創匯公司指定的施工單位重慶恒隆公司由王世貴父子持股 96.139%。重慶遠和公司重整總經理王秀龍,同時擔任重慶創匯公司監事。
王世貴通過控制債務人(重慶遠和公司)、投資人(重慶創匯公司)、施工方(重慶恒隆公司),形成利益閉環:與“自己”簽訂合同、利益輸送、風險轉移,最終將成本和風險轉嫁至購房戶與債權人。
四家公司的關聯關系
根據第三次債權人會議資料,管理人對投資人拖延投資、拖延提供抵押房屋、拖延復工、拖延施工、拒絕投資、擅自停工,僅完成工程量的20%等重大違約行為,未采取任何監督措施。反而,向遠和公司發函要求更換出資人代表。遠和公司及部分債權人要求以訴訟方式追究投資人的違約責任,對追究施工單位重整前、重整后的擅自停工責任。
管理人在第三次債權人會議資料里表示,2015年8月開始組織施工,其間因股東之間矛盾,2017年1月停工,終致遠和君臨江山項目爛尾。創匯公司暫停投資的主要理由,是遠和公司未能履行重整計劃規定的義務。對于恒隆公司的擅自停工、投資人的重大違約,管理人認為無訴訟必要。實際情況是,恒隆公司應在2015年12月30日前,墊資將房屋建設至10樓封頂,確保2016年元旦開盤。該公司拖延了半年,又擅自停工,導致開發商錯過房交會,項目爛尾。重整期間遠和公司已被關在“籠子”里,被投資人和管理人實際控制,根本就無法實施違約行為。
但是,訴訟方案在管理人的誤導下,未獲得債權人表決通過。
優先債權爭議與維權困局
建設工程質量合格是承包人請求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前提條件。經重慶交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鑒定,“遠和·君臨江山”項目的1#、2#、5#、6#、7#樓均“質量不合格”,一位債權人的代理律師認為,管理人將工程款確認為優先受償權并無依據。
1010 萬元邊坡治理工程優先債權亦存疑:該工程是掛靠施工,2015年結算,法院判決重慶恒隆公司向勞務公司支付工程款605.87萬元,重慶遠和公司在欠付范圍內承擔,另行確認優先債權缺乏依據。
2021年1月,巫山法院判決再確定恒隆公司在重慶遠和公司125.8萬元補償性工程優先債權和2000余萬元的利息債權。以上代理律師表示,質量都不合格,主張工程款的條件尚不成就,確認所謂補償性優先工程債權和利息顯得太過隨意。
管理人將欠付縣規資局1260萬元土地出讓金確認為優先債權,但《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并未賦予欠付土地出讓金優先受償權,已有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直接否定欠付的土地出讓金具有優先性質。
王世貴依托這些“優先債權”與共益債務,試圖推動項目清算以低價獲取資產,而縣規資局因債權被優先保障,亦成為清算的支持者。
按最初公開招募方案,債權人本可獲全額清償;一旦清算,普通債權人將血本無歸。2024年9月,92家債權人向多級政府與法院遞交《緊急報告》,提出糾錯、追責、重新招募投資人等訴求,僅收到法院短信回復,政府未作任何回應。
《緊急報告》首頁
管理人對投資方案篡改、投資不足等問題避而不答,拒絕公開重整資料。2025年6月24日,當被要求繼續公開評選小組評選資料時,管理人重慶學苑律師事務所龔安律師明確告知:“你們就是雞蛋挑骨頭,我們現在什么資料都不提供了,你們想去告就去告。”
債權人提議起訴創匯公司和恒隆公司,管理人以“敗訴可能性大”為由,將訴訟費用承擔問題交由債權人表決,而王世貴控制的債權已超半數,起訴自始淪為空談。2025年5月的債權人會議上,債權人因絕望撕毀簽到表,最終致有關人員被拘留。變更重整計劃和起訴追究投資人和施工單位法律責任的決議沒有獲得通過并不意外。
這起長達六年的重整困局,不僅是一家房企的破產悲劇,更暴露出破產程序中權力與資本的暗箱操作。當優質資產在惡意操控下淪為利益輸送的工具,當監管在復雜關系網中失靈,那些被裹挾的債權人,何時才能等來公平公正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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