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法修訂草案二審,這事兒牽動著千萬漁民的飯碗。2024年12月一審后,征集了部門、地方、百姓的意見。二審稿里有個大變化:娛樂性垂釣不算捕撈作業。
愛釣魚的人樂了,不用再為釣兩尾魚辦許可證。可有人犯嘀咕:會不會有人借釣魚名兒偷捕?草案早想到了:縣級部門得管嚴,禁止違規垂釣。
違規咋罰?草案里會明確法律責任。
轉產漁民也有盼頭:就業培訓、社保權益都要保。
老漁民王大爺說:“不打魚了,能學技術找新活,踏實。”水產品安全更緊了:養殖、運輸、賣魚都不能亂用藥。去年隔壁縣魚塘用禁藥,300畝魚全砸手里了。
這規定一落地,咱吃魚更放心了。漁港建設也要加強,碼頭、補給點得更齊全。老船匠老李頭:“碼頭修好了,出海回來不用摸黑找地兒。
”漁具管理變了:從準用目錄改成禁用目錄,鼓勵用推薦漁具。
這招兒好,明確不能用啥,漁民少踩坑。法律責任更細了:沒收船得符合條件,罰款標準也定清。
有人問:“手工采點小海鮮算捕撈不?
”草案里也說了:不算。
但前提是“零星”,想靠這掙錢可不行。平衡生態和民生,草案里處處能看出來。管得嚴是為了魚更多,魚多了日子才更穩當。
具體咋執行?還得等各地出細則。
想知道后續咋落實?點關注不迷路。注:具體內容以官方最終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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