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20時28分許,金溫鐵路一貨物列車侵入正線,與K1373次旅客列車機車側面沖突致脫線。列車停滯致車內悶熱,一乘客砸窗透氣。7月3日,湖南懷化公安處工作人員表示,未拘留該乘客,僅批評教育后放行(詳見今日快報A12版)。
此事很快沖上熱搜。對于鐵路警方的處置,眾多網友表達了欣慰之意。此前有報道稱“砸窗”乘客被帶走,在網絡上引發了一種擔憂情緒。
與此同時,這一處理也給人“意猶未盡”的感覺。不予拘留,潛臺詞依然是“有錯在先”。問題是,“砸窗”究竟有沒有錯?換言之,在當時的情境中,“砸窗”行為有沒有合理性?
公眾關注的焦點是,火車脫線后的3個小時里,車廂內悶熱難耐,很多乘客直呼“要悶死了”,更有乘客直言:“不通風,我一個小伙子都缺氧了。”在這種情況下,不少乘客都呼吁砸開列車車窗或打開車門通風。這也說明,“砸窗”行為并非逞能之舉、自私之舉,而是體現民意的行為。也有律師認為,這種行為屬于緊急避險情形。
因此,對這名乘客來說,最相配的應該是褒獎,而不是批評教育。當然,在公共場所,保持公共秩序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那種不顧后果、任性而為的“出頭”行為的確不應受到鼓勵,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針對“砸窗”行為給出一個科學的評價,很有必要性。
現實中,公共交通工具上突發異常狀況,并不鮮見。例如,2023年7月的一天,重慶軌道交通2號線發生故障,維修持續了40分鐘,包括孕婦和小孩在內的多名乘客被困,車廂內出現悶熱缺氧情況,后一名乘客用工具砸開了玻璃門,車廂內乘客為之歡呼。當時亦有工作人員回應媒體稱:玻璃被砸需要相關部門調查核實界定是否需要賠償。而律師則認為,“砸門”乘客不需承擔刑事、行政或民事責任。
實例顯示,圍繞此類行為,有關部門或單位和乘客或公眾的看法并不一致。尤其是在對“砸窗”“砸門”行為定性時,有時存在“反差”。這就提醒我們,有關部門或單位不妨多多體察相應規則、體恤民情民意,對類似行為保持更寬容、更開放、更積極的態度。須知,針對同樣一件事,問責、批評和褒獎所帶來的社會觀感、所產生的社會價值,是大不相同的。認識到“砸窗哥”“砸門哥”行為的意義,并加以傳播,可以激勵更多的人在關鍵時刻站出來,體現擔當。
誰都不希望公共交通工具發生事故,可一旦事與愿違,有關方面不僅要以謙抑的態度面對那些“砸窗哥”“砸門哥”,更要反求諸己,提高管理水平,改善事故處置方式,為公眾提供一個更宜人的出行氛圍。
現代快報/現代+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