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傳教士被俘
1934年10月1日,紅六軍團攻取貴州黃平縣的舊州,瑞士籍傳教士薄復禮與妻子途經這里,被紅六軍團以帝國主義的間諜抓了起來。第二天在一個教堂,扣留了里面的西洋傳教士成邦慶(海曼)還有他的家人,以及加拿大籍女傳教士林榮貞(恩布倫)一并扣留。
蕭克回憶說:“我們正處在緊張的戰斗行軍階段,碰上這位不明身份的外國人,自然不能輕易放過,于是就把他和他的夫人等都扣留了。第二天,又把在舊州城內遇上的海曼牧師等人一并扣留。不過,我們很快查明了他們的身份,并立即把他們的家人釋放了?!?/p>
家人釋放了,這三位傳教士被留了下來。他們都被要求提供藥品、金錢等物資才可以被釋放。薄復禮按照要求向瑞士領事、貴州省教會負責人等寫了4封信,希望有關方面能迅速為其送來“保釋費”。
女傳教士幾天后被釋放
林榮貞身體較胖,行動不便,10月9日紅軍便釋放了她。剩下了海曼和薄復禮。
兩人逃跑被抓回,分別被判刑
12月17日,兩人趁夜逃跑,但因不熟悉又被抓回。
幾天后,成邦慶、薄復禮被公審。對成邦慶、薄復禮提出三項指控:用相機拍一些戰略要地照片以及跟國外通信,用中國裝束及流利的漢語隱瞞自己的身份,傳播使人麻醉的宗教,犯有帝國主義的間諜罪”,判處成邦慶1年徒刑,薄復禮18個月徒刑,但交足一定數額的罰款和物資后可免刑。
一開始被要求繳納70萬元保釋費
這些傳教士被要求繳納70萬元的保釋費。蕭克說:“我們提出釋放他們的條件是給紅軍提供一定數量的藥品或經費。”
對于紅軍提出的罰金等條件,教會在約定的最后期限一拖再拖,還討價還價,原定的70萬元保釋費減到1萬元,最后甚至是不能少于6000元。但教會聲稱可以提供6000元作為伙食費,而不是什么保釋費。
紅軍則認為必須是保釋費,因為事件的性質不同。
一年后,教會交了保釋費,成邦慶被扣押413天后釋放
1935年11月17日,一個紅軍戰士悄悄告訴成邦慶:“你們的信使帶來了罰款和物資就要放你們了?!必撠熆囱旱募t軍負責人說“罰款只夠一半。因此,我們只能先放一個走?,F在決定,誰年齡大就先放誰”。生病而且年紀較大的成邦慶被扣押413天后釋放。成邦慶把這段經歷的一部分發表在1936年4月號的《中國大眾》上。
18個月的刑期滿后,薄復禮被釋放
1936年4月12日,在紅二、六軍團逼近昆明時,蕭克決定釋放薄復禮,親自向薄復禮宣布了釋放令。蕭克對薄復禮說:“你是一個瑞士公民,瑞士不是帝國主義國家,沒有同中國簽訂不平等條約,也沒有在中國設租界地,我們決定放你走。”薄復禮隨紅軍行走18個月,約9000公里。在行軍中,薄復禮感受到紅軍的不同,在其后的回憶錄中真實的描寫了紅軍的堅韌、信仰、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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