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問
問曰:願聞經文,釋文疑妨。
答曰:序準《論》文,有七成就。七義具足,餘經所無。
今問:餘經所無,《華嚴》、《深密》何以無耶?若言無者,何以同時?若有者,與向為妨。若言《華嚴》、《深密》之外名餘,與前不同為妨。
第二十二問
問曰:「如是」二字,何義理耶?
答曰:初明說由,如阿難所問五事。
今謂:此乃緣起事相一意耳。
又曰:若約所以,如肇公云:「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
今謂:但是師弟,有付受之意耳。
又曰:應以十義,釋此信字:一、信極果之初因;二、信證諦之歸漸;三、信通妙真之證淨;四、信荷至德之嘉威;五、信聖七財之元胎;六、信善本因之俶路;七、信啟機門之勝手;八、湛心水之清珠;九、信達名道之良資;十、信穎衷誠之佳傳。
今謂:文才甚妙,義理寬疏。準此流例,其類蓋廣,本跡未顯,權實不彰。
又曰:若依《地論》,復有四釋:「一、依譬喻,如說富貴,定無有異;二、依教誨,如云當如是讀誦;三、依問答,答言如是;四、依許可,如云我當為汝,如是思作。」
今謂:若消他經,可依此四。若釋今經,未知譬喻,譬喻何等?乃至許可,許可何等?寧知此經與諸教異?若如是者,不殊諸教,是則一部誰辨不同?所無之言,便為徒設。
又曰:真諦云:結集昇座,眾有三疑。
今謂:三俱除疑,餘理未顯。
又曰:寶法師云:此經離五謗。
謂:一、有;二、無;三、亦有無;四、非有無;五、非非有非非無。
今謂:此乃無小乘經之所離,何假今經?
又曰:《光宅》云:如是者,一部也。
今謂:雖闕餘文,大理斯在。
又曰:梁武云:如斯之義,是佛說也。
今謂:猶劣光宅,光宅指一部,則不失當部。武帝云佛說,則太成通漫。
又曰:三藏云:一、就佛,三世同然;二、就法,古今不異;三、就僧,阿難傳聞不異故也。
今謂:此通一代,未顯《法華》。何廢通消?事須辨別。唯通無別,則失當部之旨歸;唯別無通,乃遺佛化之大體。故知向來一十五釋,咸未甄衡。將《法華》之別文,寄通「如是」之下,故未可也。他釋「如是」,還有二三紙,皆咸未詳。
第二十三問
問曰:「我聞」如何?
答:傳法菩薩自指己身。
今謂:雖即明指自身,須判所聞法體。
又曰:非謂我者定屬一人,謂諸陰界假者是也。
今謂:一人何妨假我?假我還指一人。者必在人,假辨非實。
又曰:《大論》三我。云云。
第二十四問
問:何不稱名,而但云我?
答:有三義故:一、不乖俗;二、自在等。
今謂:用世流布未為自在。世人未必共有自在,如集法傳三阿難。
三、我者,親義,世人共言我聞親也。若言阿難或非親聞。
今謂:我還非親,世共用故。況我非阿難,未堪承信。
又曰:我總,耳別。
今謂:總別實爾,而闕辨所聞教別。
又曰:大乘云根、識、心所對境和合方聞。然根有五義勝於識等,故根名聞。若但聞聲,可唯耳識。既緣名義,便在意中。故《瑜伽》云:「聞謂比量。」耳者,親聞於聲,與意為門,意方聞故。以二為門,熏習在總。因聞所成,總名為聞。廢別耳、意,總名我聞。此界以聲而為佛事,聲為所依,名等有故。菩提要因聞熏成故,由斯經中不說見、覺。
今謂:此釋勝於獨指行蘊,則失和合熏習成聞。但不辨《法華》而為所聞,未成準的。
又曰:「佛本願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此文義相,是利他善根所起,名為佛說。聞者識上,雖不親得,然似彼相分明顯現,故名我聞。」
今問:如來聞者,二識何別?若別,不應二俱名識,不應三無差別。若同,不分凡聖之位。若名同體別,何不從智?若如來識,還從利他善根因緣而生,聞者亦從熏習因起,俱從因緣並無常耶?何以故?利他善根非本有故。還成似現,無異聞者。若佛本有,生亦本有;生若由佛所熏,佛亦由生所習。經云:「一切眾生即涅槃故。」《涅槃》初分,佛亦無常。
又問:佛識為遍為不遍耶?不遍同凡,若其遍者,遍凡識耶?若遍凡識者,與凡相似,同處現耶?異處現耶?云云。若云:「末尼、天鼓,無思而作」,此釋當理,須辨作相,而有五時同異之相。以前釋而無破立者,良由不知教法共別故也。
第二十五問
問:一時云何?
答:有二義故:一、說聽事訖;二、說聽相會。
今謂:說聽始終而為一時。相會在初,事訖在後。但云始終,即攝初後。然《淨名經》中前中後以為一時。《涅槃》晨朝至於中夜以為一時。此經八年而為一時。餘經例說,可以意得。然須明此始終等時,及辨化儀并辨法體。是故須云感應道交,此經唯為一大事故而論一時。
又曰:五陰和合,念念生滅,假立於時。
今謂:此時不對於法,但是柯邏羅等時,何關此經?
又曰:準唯識論,說聽二徒,心識變作。
今謂:生佛二變,如釋我聞。
又曰:不定其時,或長或短。
今謂:應對諸經,方云長短;直云不定,此亦不然。又於一經如五十小劫謂如食頃,此約一經之內不定,則不得判經初一時。
第二十六問
問:佛義如何?
答:自覺、覺他、覺滿等廣如諸教。不出自覺、覺他及以覺滿,自覺只是二智斷於二障盡耳。
今謂:諸經明此三覺不同。若《俱舍》、《婆沙》等,及諸部《阿含》,皆悉明於三十四心自、他及滿,《大品》三乘共行十地,至第十地,菩提樹下一念相應,斷餘殘習,自覺、覺滿,亦以此覺而以覺他。次諸經論或云華王界,或云色究竟。受佛職位,破無明盡,成大菩提,名自、覺、滿,亦以此覺而覺於他。若《華嚴》中及以此經〈壽量〉,本論判三身菩提一時具滿,此是經論正文,而人多不探討同異。如前四義各有其因,各自成果,不知何以然耶?若云二智斷障,為更許別途?為唯許此耶?若不許別途,《大品》三智、四智所斷各各不同。
又曰:問三身之中何身攝耶?
答:準處、準機,若應聲聞,即應化身。準文準理,教諸菩薩即合報身。如此土眾,見異見燒,即是應身。若見不燒,即報身也。推功有本,即法身也。
今謂:聲聞何以無文理?菩薩何以去處、機?如靈山處,一處即多處。以所被一機具多機,昔聞聲聞之教理,至此乃成《法華》之四法。小菩薩之機、處,成圓常之三德。
又曰:劬師羅長者睹三尺而發心,五百婆羅門見灰身而起信,無邊身菩薩窮上界而有餘,住小聖之凡夫睹丈六而無盡。
今謂:上界之餘未名真體。此經所睹,令見何身?不判此文,徒談境異。
第二十七問
問:「住王舍城」者,其義若何?
答:古人因此解梵、天、聖、佛等住。住名雖同,義意全別。語邃義幽之處,曾不屬心;名同理別之文虛張援據。
今謂:不尋異論,失在於茲。此是龍樹菩薩釋《大品》佛住之文,龍樹意以四住相望,不差於佛。見古人引,便謂古釋,望風斥聖,其過不輕。乍觀文筆之幽邃,未若鈴錫之下流。名同理別之文,請思向釋「如是」等義,亦復如是。
又曰:茅城,古先君王所都,多出吉祥茅草。崇山四周以為外墎,西通狹徑,北闡山門,東西長、南北狹,周一百五十里,子城周三十餘里。北門有窣睹波,是調達放象害如來處。次此東北有塔,是身子見馬勝得初果處。廣在《西域記》:
「頻婆娑羅王所都,編戶之家頻遭火災,居民怨嗟。王曰:『以我無德,民庶遭患,修何德業,可以攘之?』群臣曰:『大王德化,黎庶不謹,請制嚴刑,以懲後犯。若有犯者,遷之寒林。』王遂其言,乃先後宮失火。王曰:『我其遷矣。』命太子攝國事,自遷寒林。吠舍黎王,聞住於野,集軍來伐。邊候奏聞,王自建城,故稱王舍城。後以此施婆羅門,今純婆羅門居之。」置千王於其地,謬矣。
今謂:若撿大藏及諸記傳,皆無方可彰言。
又曰:城乃摩羯國之中,人王所都。表一乘乃三乘之中,法王所住之境;城出餘城,故經勝餘經。
今謂:此亦與前判教為妨。一乘三乘之後,何曾在中?中山最高,表過二乘,意亦如是。
又曰:城無物而不出,表無嘉德而不具。
今謂:難亦如是。若但過二乘,不出三祇,但為《婆沙》、《俱舍》所攝。
又曰:處有三,謂淨、穢、空;說但二,謂靈山及空,空處訖至經末。
今謂:與諸同異,亦未能論。
又云:標創會故云靈山。
今謂:亦與諸文為妨未論。
又曰《地論》云:「列菩薩眾者,輔翼圓滿。天龍眾者,眷屬圓滿。」
今謂:若釋圓滿,實如《論》文。但所說圓滿,未及此經。若同此經,他種何不授二乘記?
第二十八問
問:「眾」之來意,其意有幾?
答曰:來意有五:一、證信;二、顯德;三、啟請;四、當機;五、引攝。
今謂:曾聞古德立四種眾,大德欲假竊彼,義改彼名,仍闕結緣;證信顯德,兼於影響;啟請義當發起;當機名同,引攝亦在發起眾中。若依古立,無復欺誑。所用嘉祥,何惜少許言及疏主?
第二十九問
問:此眾之中,為幾權實?
答:依《佛地論》,一約處,化佛穢土,聲聞為實,菩薩為權。報佛淨土,菩薩為實,聲聞為權。今此化、報雙有,隨應兩權二實。初列靈山化佛,菩薩為權。後列《壽量》報身淨土,聲聞等眾一切俱權,況多寶、分身悉為化現。
今謂:不應《壽量》已前,萬二千人一切俱實。滿慈為是萬二千外?為是內耶?為在會內?為非會耶?若在會在數,復應問言,後方權耶?初即權耶?何故爾前內祕於大,外現小耶?身子既為法說之首,豈定實耶?四大聲聞一切實耶?菩薩八萬為盡權耶?是八萬人至《壽量》耶?若至後品,變為實耶?至後品時,無聲聞名,那云權耶?兩權二實,為二俱有耶?依向所問,何相違耶?至《壽量》時,《論》具三身。法身為復攝何眾耶?《論》云報身,即引經云無量無邊,豈指今耶?《論》云化身,即指經文伽耶所成,即報身耶?《壽量》之中,聲聞、菩薩,見法報耶?諸菩薩等見多寶時,變為權耶?諸聲聞等皆成實耶?故不可依,何須待問。
第三十問
問:束一切眾,為成幾類?
答:眾有十五:僧二:高名、無名;尼二:尊重、內屬,次聖德難思眾、帝釋眾、三光四王眾、自在眾、色眾、龍、緊、乾、修、迦、人。後眾有六,謂多寶、分身、龍宮、地涌、妙音、普賢。
今謂:僧中立無名眾,何不為高名、隱德眾?若云無名,亦似無德。尼中可爾,但舊亦立內屬,故若云尊重,似非內屬。菩薩不應單云聖德難思。僧尼二眾皆有大權隱在小中。聖而叵測,直云聲聞。菩薩從跡,於理何爽?而云聖德,使濫餘聖。況帝釋至人,無不有權而引於實。若一概從跡,不應獨著難思之言。以隱餘眾,卻難思故。後六直列,理合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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