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旅客被滯留在高鐵車廂內長達3小時,悶熱難當,情急之下,一位小伙破窗通風,針對有媒體報道稱該名砸窗乘客被警察帶走的情況,警方回應并未拘留,只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于小伙的行為,到底該不該負責任?多名律師提出了專業看法。而大部分網友則認為“生命高于一切”,特殊情況下的緊急避險行為,甚至應該值得肯定。
■乘客在砸窗。
乘客回憶
“車上熱得人都受不了,有人中暑了”
7月2日晚,上海鐵路局金華車務段發布情況通報稱,7月2日20時28分許,金溫地方鐵路公司一列貨物列車在金華市東孝鄉境內滬昆線東孝站停車不及,侵入下行正線,與正在通過的K1373次旅客列車機車發生側面沖突,致客車機車前臺車脫線,事故中無人員傷亡,但旅客被滯留在車廂內長達3小時。鐵路部門當即進行了緊急處置,并做好旅客轉運工作。
據報道,當天金華最高氣溫達37.9℃,雖然當時是夜晚,但悶熱的天氣讓很多乘客感到不適。當晚,K1373次列車內多名乘客稱通風不暢、非常悶熱,現場視頻顯示,許多乘客上衣前后被汗沁透,不少人脫掉了上衣。
■車廂內人員擁擠。
7月3日,記者聯系到車上乘客劉先生,他表示,“在車上熱得人都受不了,有人中暑了,是被列車上工作人員扶著走的。”劉先生回憶說,事發時有點像碰撞之后急剎的感覺,然后車上的空調就關了,半個小時之后因為車廂里太悶,才有工作人員打開了一點窗戶,但是“只能說是換換空氣”。車廂內還有不少購買了站票的旅客,人員較多,乘客們希望乘務人員能開車門,但是對方解釋稱因為列車沒有靠站,兩邊也沒有站臺,如果開門容易引發危險,因此不能開門。
在其中一節車廂,許多乘客連稱“要悶死了”,有一名黑衣乘客將其中一扇車窗砸開,隨后有乘務員趕至現場處理,稱“先把老人家轉移過去”,有人來清理窗玻璃碎片。后在金華站點,有多名列車工作人員來檢查被砸車窗情況。網友拍攝的視頻中,一名黑衣乘客正在砸窗。記者從多位乘客處證實,由于客車停運,空調和通風系統失效,密閉車廂內不通風,十分悶熱,不少乘客出現呼吸困難、頭暈等癥狀。因此,黑衣乘客手持硬物將車窗砸碎,方便車廂內通風。
■被乘客砸開的大洞。
事件后續
當事小伙被批評教育后放行
據了解,K1373次列車在7月2日下午4時30分從上海松江站始發后,原本應于3日下午4時21分抵達懷化站,終點站因故變更為途中的長沙站。
7月2日23時30分,上海鐵路局金華車務段再次發布情況通報稱,23時27分,經鐵路部門緊急處置,滯留在滬昆線東孝站的K1373次旅客列車,換掛機車后恢復運行。
然而,該黑衣乘客破窗通風的行為,隨即在網絡上引發熱議。有人認為,緊急狀態下,破窗行為可以理解,且避免了更多人中暑,應屬于緊急避險;也有人認為,砸窗的行為有些沖動,應該采取聯系乘務員等更理性的處理方式,擅自破壞車窗,應該承擔一定責任。事故發生當晚,有媒體報道稱該名砸窗乘客在車輛抵達金華站后被警察帶走,7月3日,記者從管轄K1373次列車的廣州鐵路公安局懷化公安處了解到,工作人員并沒有對砸窗乘客進行拘留,僅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后便放行。
律師說法
可以認定為“緊急避險” 一般不需承擔法律責任
那么,該乘客破窗的行為究竟算不算緊急避險?記者采訪了多位律師。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迎春認為,破窗行為可以理解,但并不可取。“只有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比如說車輛發生傾覆,或者人員要逃生等緊急事件,可以破窗,否則就屬于破壞交通設備設施行為。”
浙江君安世紀(臺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宏威分析,當時車上溫度非常高,持續下去,可能會威脅到車上人員的生命健康。“從保障車上所有人員生命健康的角度來說,砸車窗的行為雖然也造成了一定損失,但如果不這樣做,危害會進一步擴大,因此,砸窗行為可認定為緊急避險。”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付建告訴記者,列車因貨車侵線停車,停車期間未開空調,車廂內酷熱難耐,乘客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面臨因高溫導致中暑、脫水等損害的現實危險。破窗行為雖然損壞了列車的財物,但相較于乘客面臨的高溫危險,從價值權衡上,如果沒有造成其他嚴重后果,該行為造成的損害相對較小。那么乘客砸窗行為可以認定為緊急避險,一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列車有義務采取措施消解車內高溫。根據《鐵路旅客運輸服務質量規范》等相關規定,鐵路部門有責任為乘客提供安全、舒適的乘車環境。當列車因故障停車導致空調無法運行時,應按照應急預案采取相應措施。若鐵路部門已采取合理措施嘗試修復空調、提供飲水、開放其他車廂通風等,而乘客仍強行破窗,可能被認定為超過必要限度的避險行為,乘客需對車窗損壞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央視網)
網友看法
“人是活的, 規矩是死的”
乘客高鐵破窗的視頻在網絡上傳播后,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新快報記者從網友的評論中發現,大部分網友看了視頻后認為該乘客的行為值得肯定,因為“生命大于一切”,不過也有網友認為,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先征求乘務員或者乘警同意。
網友“好先生”表示:“在不通風的情況下,年輕小伙子做得對啊,生命高于一切。”網友“你的微笑是我堅持動力”也認為小伙做得對,因為“人是活的,規矩是死的”。甚至有網友發問:“這種事情不應該是乘務員來做嗎?”
甚至有不少網友認為,這種情況下,乘客的行為應該得到肯定。網友“金*看風景”表示:“這是特殊事故情況下的砸窗通風行為,應該值得表揚,體現了果斷勇敢的精神。”網友“零距離”說,小伙子救了車廂的人,緊急避險這也屬于見義勇為。在評論中也有網友認為,這種情況下,列車長應該打開車門通風,讓空氣對流,保證車廂內不缺氧。
情急救人和損壞公物只隔一條線,針對這種情況,有網友建議以后大家遇到這種情況要先求助于乘警或者乘務員,盡量用合規合法的方法解決問題,就不會有這種尷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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