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掃黑除惡題材影視作品持續火熱的當下,以反映檢察偵查主題的36集電視連續劇《以法之名》,6月24日在央視八套和優酷平臺同步上線后迅速引發觀劇熱潮,開播第四日優酷熱度即破萬,成為今夏又一爆款劇集。該劇以獨特的檢察視角,聚焦司法系統內部的自我凈化,為觀眾呈現了一場關于法治精神的深刻探討。
《以法之名》講述了海東省檢察院第十一檢察部和第一檢察部檢察官組成的辦案小組,在復查“萬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過程中,以舉報線索為突破口,“打傘破網”,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的故事。該劇開播恰逢最高人民檢察院披露檢察偵查廳正式掛牌成立的消息,這種藝術創作與現實發展的同頻共振,賦予了作品獨特的時代意義。
與《人民的名義》《巡回檢察組》等反腐題材作品不同,《以法之名》將鏡頭對準了監察體制改革后檢察機關“檢察偵查”職能的新升級——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改后,明確賦予檢察機關對司法工作人員在訴訟活動中實施的十四類職務犯罪進行偵查的職責。劇中檢察官們“向自己人亮劍”的勇氣,展現了司法系統自我凈化的決心與能力。
該劇在敘事上突破了非黑即白的傳統模式,塑造了一系列充滿矛盾張力的角色。以代理檢察長李人駿為例,其行為動機始終游走在正義與私利之間,讓觀眾難以簡單判斷其真實立場。在萬海案中,他為了能順利升職,不顧案件本身的復雜性,堅持推進案件提起公訴。東平市公安局局長許言午的前后行為反差,更是引發觀眾廣泛討論和多重解讀。喬振興的意外死亡案被定性為自殺,他不僅未加質疑,還阻止喬振興的弟弟喬鋒繼續深入調查。而在關鍵時刻,他暗中向喬鋒透露了喬振興生前的行動軌跡,助其繼續追查真相。在洪亮遭陷害時出手相助,為其洗清冤屈。這種復雜的人物塑造,不僅增強了劇情的懸疑性,更引發了關于法治與人性的深層思考。
與其他法治題材相比,檢察戲的創作有一定難度和“風險”。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戲創作中如何很好地去體現檢察偵查中的法律監督職能?如果不了解檢察工作,很容易把檢察偵查戲寫成普通刑偵戲。據了解,《以法之名》的創作歷時四年多,主創團隊走訪了四個省十幾個基層檢察院,采訪了100多名檢察官,進行了大量閱卷和庭審觀摩。這種扎實的采風工作,使作品在專業性和真實性上都有了可靠保障。劇組在拍攝過程中仍不斷調整劇本,很多次劇情被完全推倒重寫,力求在藝術表達與專業準確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以法之名》不僅展現了掃黑除惡“是黑惡一個不放”的司法實踐,更傳遞了“不是黑惡一個不湊”的精準司法理念。該劇通過生動的藝術形式,詮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內涵,成為培育法治文化、弘揚法治精神的重要載體。
《以法之名》的成功播映,標志著檢察題材影視作品創作達到新高度。它既滿足了觀眾對懸疑劇情的審美需求,又承載了普及法律知識、傳播法治精神的社會功能,實現了藝術價值與社會價值的有機統一。它在引導觀眾正確理解法治內涵和時代價值的同時,也呈現了一堂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公開課。
以法之名,“檢察偵查”開講啦!
(來源:檢察日報·綠海專題 作者: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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