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網報道,福州警方近期在偵辦一起普通詐騙案時,意外揪出一樁突破人性底線的惡性案件:1999年出生的廣西籍女子黃某某,為給網絡主播打賞,竟將自己的兩個親生兒子先后變賣。這起因畸形消費觀引發的人倫悲劇,讓整個社會為之震驚。
打零工女子的瘋狂:賣子錢款流向直播間
今年26歲的黃某某,小學畢業后便輟學在家,幾年前隨同鄉來到福州討生活,平時靠在小吃店洗碗、發傳單等零工維持生計,收入不穩定且微薄。因涉嫌在網上騙取他人財物,她被受害者舉報至公安機關。
辦案民警在梳理其手機聊天記錄時,一組與陌生號碼的對話令人毛骨悚然:“老二剛滿月,身體結實,你上次說的數能不能再加兩千?”“錢到賬就給你地址,別問太多,以后各不相干。”順著這條線索深挖,警方發現,黃某某在2023年初和2024年秋,分別將剛出生的兩個兒子以4.5萬元和5.2萬元的價格,賣給了福建本地的兩個家庭。
更令人憤怒的是,警方核查其資金流向后發現,這近10萬元“賣子錢”中,有7萬多元被她在半年內陸續打賞給了三位網絡主播——其中一位主打戶外探險的男主播,單月就收到她4.3萬元的禮物,包括128個“火箭”特效(每個價值500元)。她的手機相冊里,存滿了主播直播截圖,卻找不到一張與孩子相關的照片。
法庭上的麻木:她不知錯在何處
被抓獲時,黃某某正在出租屋用僅剩的零錢給主播刷“小鮮花”禮物。面對民警的訊問,她起初還辯解:“孩子是我生的,我想送誰送誰。”當被問及為何要賣孩子時,她低著頭說:“主播說我是他的‘守護天使’,刷到榜一能跟我視頻聊天。”
在看守所里,管教民警給她講法律條文,告訴她拐賣親生孩子也會被判重刑,她卻突然抬頭問:“那我現在給主播刷的錢,能要回來嗎?”這種對罪行的無知和對打賞的執念,讓見多了刑事案件的老民警都感到心寒。
據黃某某同鄉回憶,她平時很少跟人來往,一有空就抱著手機看直播,經常看到半夜。有次大家閑聊說起“養孩子費錢”,她隨口就說“生下來找個好人家,還能換點錢”,當時沒人當真,沒想到她真會這么做。
法律嚴懲之外,更需斬斷“惡的鏈條”
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志強指出,黃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且屬于“多次拐賣”,根據《刑法》第240條,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判處死刑。目前兩名被拐賣兒童已被警方解救,由當地兒童福利機構臨時照料,相關部門正在為他們尋找合適的收養家庭。
這起案件撕開了多重社會痛點:其一,部分群體法律意識的極度匱乏。黃某某直到被捕都認為“處置自己的孩子不犯法”,暴露出基層普法在流動人口中的薄弱環節;其二,網絡直播打賞的成癮性危害。平臺設置的“榜一特權”“私信互動”等機制,對低收入群體形成了精準的心理誘導,使其在虛擬的“被尊重感”中迷失;其三,新生兒監護的漏洞。兩個孩子出生均在私人診所,未辦理出生證明,為非法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機。
“比貧窮更可怕的是價值觀的扭曲?!遍L期從事兒童保護工作的社工林小敏表示,黃某某的悲劇并非個例,近年來全國已發生多起因沉迷打賞、賭博而傷害至親的案件。她呼吁平臺必須落實“消費限額”和“身份核驗”機制,對高頻次、高金額打賞的低收入用戶進行彈窗提醒和人工干預,而非放任其在非理性消費中越陷越深。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而那兩個尚在襁褓中的孩子,或許永遠不會知道自己的出生竟成了母親換取虛擬禮物的籌碼。這起案件留下的,不僅是法律對罪行的嚴懲,更應是全社會對“何為父母”“何為理性”的深刻反思——當直播打賞的狂歡蓋過了血脈親情,我們該如何守護人性中最基本的溫暖與底線?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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