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坑爹的沒見過坑娃的!福建,一位父親謊稱要給18歲的兒子買房,拿出一張空白紙讓他簽字,不料,兒子簽字后,卻直接背上10萬元債務,這才知道,父親是拿他進行擔保了,根本不是買房子!
男孩父母在他5歲那年離婚,跟著父親生活,但其實一直是跟爺爺奶奶一起長大。平常跟媽媽關系也不錯。去年三月,小天剛滿18,爸爸突然打電話,說給他買房子,需要他本人到場簽個字
小天也沒多想,直接去了,還被要求在一張啥內容都沒有的白紙右下角寫下姓名和身份證號,簽完字紙就被收走了
簽完字后,房子的事卻一點下文都沒有。小天心里犯嘀咕,就把這事告訴了媽媽。媽媽立馬聯系前夫追問,對方開始還打馬虎眼,后來才說是給小天買房。倆人這才稍微放心
可事情轉得太快。等到今年一月,小天突然收到法院傳票,還有一份借條。借條寫得清清楚楚,爸爸借了10萬塊錢,借款人那邊按著爸爸的手印,擔保人欄里卻出現了小天的簽名和身份證號。小天一下子明白了,原來自己莫名其妙成了這10萬元債務的擔保人
事后,小天將父親告上法庭,法院審理認為,小天簽名時并無擔保意愿,且借條上"擔保人"字樣非他所寫,也沒有按手印
最終判決王強獨自承擔還款責任,小天無需為這筆債務負責。這個結果雖然還了小天清白,但父子間的信任已徹底粉碎
有網友調侃說:一直都是兒子坑爹,終于看到爹坑兒子的了
說實話,男孩最后能擺脫擔保責任,純屬證據留得好,流程走得細,算是幸運。要是沒和媽媽提前溝通,沒留證據,這一口鍋可能就得自己背了
其實不光是年輕人,很多成年人遇到親戚朋友拿著合同、借條讓你幫簽個字,嘴里說得天花亂墜,最后真出事就只有你自己承擔。所以說,任何文件別輕易簽,凡事都要留個心眼
再說父子關系,法律能還清白,但信任這東西真的回不去了。親情最該靠得住的時候成了隱形炸彈,以后誰再遇到簽字蓋章的事,甭管多熟、啥理由,先把條款看明白了,別給自己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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