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梳樓
今天周末,閑聊為主。
昨天的文章《南航機長之死》很多讀者應該已經看過了。
這篇文章我只提出一個疑問:這么年輕的機長是一直不合格還是突然不合格?
至少他本人是不接受這個結果的,然后帶著刀找領導理論,其實只要思想工作到位,最后也不會慘烈收場。
還有,因為我長期分管工會工作,所以我認為南航的工會職能并沒有發(fā)揮作用,維權機制形同虛設,不然李機長也不會禍及工會主席。
這起悲劇的背后其實是很多行業(yè)尤其是央國企的縮影,流于形式的KPI和各種考試讓基層一線瀕臨崩潰,甚至成為拿捏下屬的“服從性測試”,大家苦此久矣。
公眾之所以關注南航機長之死,其實更多的是關注整個民航系統的生態(tài),因為這涉及我們每個公民的出行安全。安全落地的不僅是飛機,還應包括每個從業(yè)者的尊嚴。
所以我還是建議各行各業(yè)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領域,要高度關注職工的心理健康,切實發(fā)揮工會職能作用,特別是涉及考核、晉升等關鍵節(jié)點,千萬不要忽視每一個矛盾點。
但這個話題確實敏感,也不宜過多討論。還是說說昨晚的南京VS蘇州之戰(zhàn)吧,一個江寧府一個蘇州府,一個名義上的省會一個是經濟上的省會,所以這注定是一場蘇超的終級PK。
因為昨天氣溫高達40度,所以南京主場也做了很多寵粉動作,除了給觀眾準備了免費的礦泉水,還冰淋城下現場降溫。而現場觀眾也以此起彼伏的人浪向這個寬厚的老大哥報以感謝。
整體來說雙方打得非常激烈,尤其是蘇州幾乎可以用拼盡全力來形容。對于蘇州來說,輸誰都可以,只要贏南京就行。而對于南京來說,只要拿下蘇州,其它輸給誰都不重要,所以這一戰(zhàn)既決勝負亦決生死。
讓人遺憾的是最后雙方打平,對于一個南京球迷來說還是有點遺憾的,畢竟南京和南通是全省唯二有青訓班底的類職業(yè)球隊,竟然被一個學生隊打的差點破防?作為中超候補的滕帥感覺也表現平平,全程沒有驚喜。
還有一個小遺憾就是中場表演,又把開場跳啦啦操的一群小姑娘拉出來再跳一次,有點不走心的感覺。上次蘇州主場四大才子驚艷出道,南京主場至少搞個秦淮八艷、金陵十二釵力壓四大才子,展現六朝古都的文化底蘊。
雖然但是,此場比賽還是創(chuàng)下了三大奇跡。第一個,誕生了首場0:0紀錄,此前從未打平過;第二個,創(chuàng)造了單場觀眾60396的人數紀錄,這也成為中國業(yè)余足球賽事的上座新高度;第三個,贊助商高達29家,是中超的3倍還多。
還有一個可圈可點,那就是6萬多名觀眾散場半小時全部疏通完畢,這也展現了南京警方不俗的管治水平。經過五輪的南北混戰(zhàn),真南哥南通也重回排行榜第一。蘇超最穩(wěn)定的三只球隊也由此誕生:
南通5輪全勝,誰也打不過;
蘇州1勝4平,誰也打不過;
常州5輪全輸,誰也打不過。
太湖三傻已經成為歷史,揚泰鎮(zhèn)長江三呆登上舞臺。但隨著北伐的進程逐步加快,一場更為激烈的戰(zhàn)斗正呼之欲出。蘇超之所以能走向全國,那是因為他們真的是拿生命在踢球,用青春去熱愛。
這個炎熱的乙巳之夏,注定屬于熱血又純粹的蘇超!
最后再說說小伙怒砸車窗勇救全車乘客,最后卻被警察帶走批評教育事件。我看到昨天中午鐵路方發(fā)了個情況說明,面對洶涌而來的輿論批評,非但沒有認識到錯誤,還極力解釋“未達緊急程度”。
最諷刺的是,通報還很驕傲地提及調配?10輛救護車待命??。一邊聲稱車內“未達緊急程度”,一邊卻又在站外嚴陣以待地布置了10輛救護車——這豈非自證乘客處境之兇險?要知道,熱射病是會死人的。
回顧一下經過。7月2日夜,浙江金華市滬昆線東孝站,因為一列貨車失控侵入正線,迫使K1373次客車緊急脫線停下。車輪停轉,空調隨之罷工。3個多上時的時間內,封閉的車廂內氣溫急劇攀升,車內乘客幾近窒息。
乘客多次請求乘務員開門通風均被拒絕,理由是“違反安全規(guī)定”。眼看多名老人兒童瀕臨休克,一名黑衣小伙無奈之下,掄起安全錘砸開車窗。隨后,小伙在金華站被民警帶走。這引發(fā)輿論強烈質疑,小伙的行為有什么錯?
隨后,鐵路部門通報稱,警方對砸窗者并不是拘留,而“批評教育后放行”。但這仍然引發(fā)對于公共交通生命安全如何保障的叩問,以及乘客在危險時有無緊急決策權的討論。
鐵路部門事后強調“破窗可能引發(fā)漏電或軌道異物侵入”,卻回避了更殘酷的現實:醫(yī)學研究證明,當車廂含氧量低于19.5%,人體判斷力會下降70%。此時破窗符合“兩害相權取其輕”原則。
而從法理層面?來說,《民法典》第182條明確“緊急避險”合法性,即保護更大權益時可損害較小利益。在“守規(guī)窒息”與“破窗擔責”的二元困境中,乘客的求生本能與制度的機械執(zhí)行,應該前者優(yōu)先。
當生理極限逼近,黑衣小伙的砸窗行為,實則是規(guī)則失效下的求生本能。所以?多數網友支持砸窗,認為這是現代版的“司馬光砸缸”。相比之下,更應追責乘務人員機械執(zhí)行規(guī)則的行為。
所有規(guī)則的終極目的,應是守護而非剝奪人的尊嚴?。從鄭州地鐵水災到此次事件,歷史反復證明:絕對服從規(guī)則可能釀成更大悲劇。真正的文明進步需要三重覺醒:
技術層面:加裝手動通風艙門(類似民航設計)、標配氧飽和檢測儀;制度層面:明確“15分鐘無通風即啟動緊急預案”的剛性標準;文化層面:破除“違規(guī)即原罪”的思維定式,建立“生命權優(yōu)先”的共識。
在規(guī)則盡頭,站著的是人。希望在下次修訂《鐵路安全條例》時,別忘了在“嚴禁破窗”旁增加一行小字:當呼吸成為奢望,公民有權為生命緊急避險。
畢竟,我們制定規(guī)則是為了避免災難,而非讓災難成為規(guī)則的祭品。
其實兩個洞開的窗口,都在吶喊同一個聲音:
規(guī)則,必須為生命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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