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7月2號K1373砸窗事件在網絡發酵,我們本來期待的是來自鐵道系統的道歉和對事件的反思,并如何杜絕今后類似事件的措施。
但不幸的是,他們沒有反思自身行為的失當,反而開始組織對破窗者的問責式輿論引導,請看昨天這三篇文章:
第一篇;標題《破窗不是“自救壯舉”,“情緒脫軌”更不能沒有底線》,作者朱哲。
原文鏈接:https://m.toutiao.com/is/lGHSQYD8ztg/
第二篇:標題《破窗非壯舉,守規方為真擔當》,作者,作者楊軒宇。
www.ln.chinanews.com.cn/news/2025/0705/31806.html
第三篇:標題《砸窗非“英雄之舉”,守“序”方為安》,作者簡燕、張凱。
而調查這些文章的作者,你會發現:無一例外,他們皆是來自鐵道系統的優秀宣傳標兵,而同一時間發文,無疑是上級領導安排的任務。
這些本應對事故承擔責任的肇事方,居然在出事后大言不慚地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指責維護公共安全的英雄,還批評說,這是一次對公共安全底線的粗暴踩踏,不值得稱贊,更不能鼓勵。
但,真的是這樣嗎?
當列車停擺,制度在哪里?
整整3個小時的滯留,不通風、不疏導、不告知,在這種信息真空與高溫壓力下,一個普通人面對密閉空間的崩潰行為,面對38度高溫的蒸籠其身心的熱燥和焦慮,有人幫助他們砸窗解困自救,是否真的該被標簽為“違法”?
即時是違法,我也不擔心這細微違法的后果,真正令人擔憂的,恰恰是鐵路系統在突發應對中的失能——
應急預案在哪里?
乘客信息是否被及時告知?
救援響應機制是否及時啟動?
為什么現場沒有工作人員進行有效安撫或解釋?
我們可以理解法治的嚴肅性,但在一場突發公共事件中,制度的不作為先脫了軌,而破窗者,只是系統失控之下的一個“應激反射”,誰之過?
從“破窗”到“破防”,誰該擔責?
破窗行為確有可能帶來危險,但在特殊情況下這樣做了,而群眾對這勇者的贊揚是否就等于“鼓吹暴力”?
今天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封閉悶熱、信息缺失、組織失序的環境下,個體對生存的本能掙扎。而鐵路系統在第一時間祭出“不能沒有底線”的警告,卻略去了一個關鍵問題:
法治的底線,是不是也包括對公權力的責任約束?
當法律只成為約束個體的工具,卻無法約束制度的冷漠時,它就會失去溫度,最終,也會失去民心。
而那個在這個時候還不反思自己的不作為,反而對勇敢者進行打壓,對擁護者進行冷嘲熱諷的,不僅是不作為,更是無恥!
人文關懷,不該成為“敵人”
這些鐵路的口舌將部分聲音批為“人文關懷式的模糊法治”,言下之意,強調必須警惕“以同情掩蓋違法”。
但這其實是一個危險的思維陷阱。
我們當然不否認法治的邊界,但“人文關懷”并不是對秩序的否定,而是對其溫和的潤滑劑。在每一次危機中,如果我們只能看到懲罰與秩序,卻看不見困境與人性,那這樣的法治,難免會滑向冷漠與僵化,如同那個滿頭大汗的列車員攔住滿車揮汗如雨的乘客,一遍遍地向吹著空調的領導匯報卻得不到同意開窗的指令一樣,令人感到滑稽和可笑。
?結語:破窗的不是玻璃,是信任
這一事件中,被打破的,遠不止是一扇玻璃窗。
它打碎的,還有公眾對公共服務的期待,對制度溫度的信任,對突發事件中“我會被照顧”的那份依賴感。
所以,我們當然可以批評個體行為的沖動,但更應追問制度為何沒有更早地給出答案。
真正的底線,不只是“不準砸窗”,還包括“不能失責”。
鐵道系統的領導們在事后不去反思事件中己方的失職,而動用自家寫手來打擊維護乘客安全的“砸窗者和為他鼓掌的我們,有這樣的思維和管理方式,相信K1373事件不會是偶然,也不會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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