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網友發帖:
當年剛結婚,生完孩子后我爸媽全款給我買了套學區房,房產證上也是寫的我的名字,現在想離婚,想問下這套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圖來源于網絡/圖文無關
網 友 評 論
滄海一粟春 :只要拿的出你父母全款買的這套房子的證據就行
紹興府橋頭阿三:一次性付清的肯定沒問題,但如果要貸款的那就說不清楚。因為貸款的話那肯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去還
yxb3306:按理說大物件婚后贈予自己子女的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不就是不勞而獲了
zjl520:怎么證明錢是你父母出的?
哥問號 :應該算共同的吧
涓涓小溪:婚后買的不都是共同財產嗎
飛媽(小胡):你生孩子之前,有沒有領結婚證,如果沒有領的話,有可能不屬于婚后財產吧,那就是你婚前財產,但是如果你是登記了,當時你父母又沒明說房子只屬于你一個人的情況下,就要平分
tl6504127 :父母出資應該不屬于夫妻財產吧
對于此事
E網律師團也做出了回復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購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如果贈與合同明確約定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約定處理;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屋歸出資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綜合考慮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況、離婚過錯、對家庭的貢獻大小以及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格等因素,確定是否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予以補償以及補償的具體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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