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朱慶育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來源=中政法律評論社
節選自=朱慶育:法大二十二年——學習與教學。轉自麥讀
大學的專業學習剛開始不太愉快。
一年級的課無一例外都特別無聊。開了點法學課,味同嚼蠟;也開了點經濟學的課,不知所云。至于其他課程,那就更不用說了。填志愿時「又是經濟又是法」的憧憬遭到重創。特別不理解的是,明明不能自圓其說甚至相互矛盾,為什么還說得那么振振有詞?
轉折點出現在二年級上學期。
大二上學期開民法課,正趕上張俊浩老師——就是香香老師的博士生導師——主編的《民法學原理》出版。有些同學可能知道這本書,最后一次修訂出版是在2000年,現在早已脫銷。我們是第一屆使用這本教科書的,很幸運。
《民法學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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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推薦:張俊浩教授主編的《民法學原理》是一部廣受贊譽的中國民法學經典教科書,曾榮獲普通高等學校法學優秀教材一等獎、國家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該書取材廣泛,資料詳實,論證嚴密,思想深刻,風格獨特,自出版以來一直深受法學院師生和法律從業者的推崇和喜愛,是北大、人大、法大等民法學家的啟蒙教科書。
讀這本教科書才知道,原來法學教科書可以寫得如此文采斐然,原來民法是如此邏輯如此思辨。
從此,我喜歡上了民法。
后來我了解到,當初編寫教科書時,主編張俊浩老師,副主編姚新華老師、劉心穩老師和其他作者,集體住到昌平校區招待所,夙夜不懈,立志寫出十年內不會被超越的教科書。
據我判斷,這部教科書在出版后的二十年里,一直代表著大陸民法教科書的最高水準。
《民法學原理》受民國影響比較大。我按圖索驥,四處踅摸民國的臺灣的書。圖書館有少量民國臺灣的官方盜印書出借,寫著「內部交流」「供批判使用」字樣。圖書館書店也偶爾會賣民國臺灣盜印書,比一般的書貴得多。只要見到,哪怕借錢,我都要想辦法買下來,以便「批判使用」。
通過各種「批判使用」,我結識了民法學家史尚寬、王澤鑒,結識了刑法學家陳樸生、蔡墩銘。
影印書都是繁體豎排,剛開始讀起來很費勁,慢慢也就習慣了。我現在讀繁體讀豎排沒什么問題,就是那時候讀民國文學作品和法學著作打下的基礎。
專業閱讀對頹廢病有神奇療效。從此,我逐漸平靜下來,不再光顧著后悔。以后的這幾年,也基本就在讀書中度過。
我的讀書習慣比較獨特。如果讀教科書,喜歡以一本書為主,同時挑選有代表性的另外幾本,擺在一起同步看。讀到任何一部分,都對照其他幾本。比如關于法人,讀完為主那本的法人部分后,再看另外幾本的相應部分。這樣,讀完一本書,也就同時讀完幾本書。
好處之一是,不用老師告訴我,說一個問題可能有多種不同的看法,因為我看書很容易發現這一點。這樣,自然而然也就不會覺得法律問題只有一個標準答案。這點體會,可能跟一般人不太一樣。我幾乎從來沒有發生過尋求唯一標準答案的困擾。
所閱讀的書,作者對我來說當然都是高不可攀的大家,所以不會輕易認定,說這本書跟那本書不一樣,那肯定是這本書的作者不行。
作為一名還吭哧吭哧處于初學階段的本科生,既沒有動因也沒有能力去懷疑任何一位心目中的學術大家,這反倒讓我意識到,存在不同的提問方式,不同的提問方式指示不同的回答路徑,即使提問方式相同,回答方式也未必一致。進而,促使自己去思考評判,哪種提問方式更切中要害,哪種回答方式更直擊關鍵。
當時沒有意識到,獨立思考能力以及提出獨立見解的能力,其實就在這時候開始生根發芽。
這樣的讀書經歷也讓我在以后的教學中一直強調,最好對照著讀若干相同主題的書,即使不能做到,至少體系化看完某一套或者某一本書。法學知識體系環環相扣,如果不把某個知識點放在體系中,很難談得上真正的理解。我對自己的學術觀點一般都沒什么自信,但是對這個讀書體會,非常自信。
一定要多接觸各家學說,一定要體系化讀書,這兩點我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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