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項目建設需要,擬開展山西華電定襄系舟山50MW風電項目用地報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護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經定襄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
該項目擬征收土地用于山西華電定襄系舟山50MW風電項目用地,土地用途為能源用地,總面積為1.1610公頃,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面積
南王鄉南王村,面積1.1015公頃。
南王鄉中霍村,面積0.0460公頃。
南王鄉湖村,面積0.0135公頃。
三、擬征地公告期限及工作時序
(一)本公告公示期限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二)定襄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擬征收土地的現狀調查,內容包括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涉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三)定襄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四)定襄縣人民政府根據調查結果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30日。必要時,將組織有關部門召開聽證會,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并重新公告。
(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縣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將及時落實有關費用,并組織有關部門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四、其他說明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后,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的青苗,搶建或突擊修建的地上附著物,征地實施時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定襄縣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