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報道,四川一個叫楊某的男子,說養了六年的兒子,發現非親生。現在起訴女友,要求女友對他進行賠償。
他當時是拿著出生證明來的,法院人員告訴他,憑借一張出生證明,不能證明孩子是不是你的,要做親子鑒定呀。
楊某是有親子鑒定的, 之前他帶著孩子做過了。就是因為做過了,他才篤定孩子不是他親生的,他覺得自己被隱瞞了六年,被欺騙了六年,全心全意的付出了六年,把孩子當作親生的來養,付出了很多。
這件事必須要有個說法,畢竟他受到了很深的傷害,想要讓女方對他進行賠償。畢竟六年來,他養這個孩子花了不少錢。
值得注意的是,女方坐牢3年,剛被放出來沒多久。
等于是有三年的時間,是他獨自撫養孩子的。女友出獄后,一直不來看孩子,他才懷疑孩子的身份,發現孩子竟然不是他親生的。
對于孩子不是親生的這件事,女方是怎么說的呢?
女方說她和楊某是2018年認識的,當時她開了一個服裝店,那時候生意特別的火,一次偶然的機會,她遇到了楊某,兩個人戀愛了,當時她就告訴楊某,她是懷孕了的。而且孩子不是楊某的。
楊某說不介意孩子是誰的,愿意當“接盤俠”,在他們戀愛期間,都是她出錢養楊某。楊某就是一個小白臉,孩子出生時,楊某也沒有在出生證父親一欄簽字。她認為楊某現在說這件事,就是反咬她一口。
真的是這樣的嗎?
對于出生證父親一欄沒有簽字的情況,楊某是這樣回應的。當時女友涉嫌一個案件,他是怕女友若是被抓,牽連到孩子的父親。
為了留住一個人照顧孩子,所以就沒有簽字了。
他從頭到尾,都不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一直把孩子當作親兒子來養。所以,他否認自己當“接盤俠”的說法,認為受到了嚴重的傷害。
現在他就想要索賠從孩子1歲到孩子6歲,全部的撫養費,總計27萬元。
對于楊某的索賠,女方是這樣說的,孩子不是楊某的這個她必須要認,不是他的就不是他的。本來她是2018年懷孕的,當年就應該抓她,因為她犯事了。不過她有身孕在身,2019年她生下這個孩子。
在孩子三歲時,她才去服刑3年的,如今她出獄了,既然男友楊某想要索賠錢財,她認為坐牢這三年的,她可以賠給楊某。
但是,之前的三年,她是不認得。因為她覺得楊某一直都知道,她懷的不是楊某的孩子。而且他們共同生活,都是花的她的錢。
女方還告訴審判員,更何況當年她進監獄的時候,是有幾十萬存款的,可是,等到她出獄竟然發現自己欠了30萬。
這個錢都被楊某給套現了,她認為現在的問題是,不但她不應該給楊某錢,而是楊某反要還錢給他。說到這件事時,她是難言氣憤之色。
辦案人員沒想到,事情出現了新的情況,他們就問楊某,是不是花女方的錢了,用了女方的信用卡套現了?
楊某承認用過,但是絕對沒有那么多。不過,作為男人,他可以退讓一步,答應女方的請求,也就是說讓女方將最近3年撫養孩子的錢,退還給他。
由于他們兩個人的賬,并沒有算清楚,至少沒有提供詳細的證據。所以至于說他們兩個人,到底誰欠了誰?現在還不清楚。
需要擇日再申。
楊某一開始到底是不是知道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他們兩個誰說謊了?這個事情可能搞不清楚了。其實清不清楚,都不重要了,畢竟他們已經鬧掰了。
只要算清楚經濟賬就可以了。不過,這件事中,最受傷害的還是孩子。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發生吧。相信孩子肯定有親生父親,他的親生父親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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