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永春堂藥業有限公司泰安大藥店因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被泰安市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并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
泰山市監處罰〔2025〕500號內容顯示,泰安市永春堂藥業有限公司泰安大藥店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九十七條。
泰安市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泰安市永春堂藥業有限公司泰安大藥店進行處罰,沒收蟲草鹿鞭王1大盒(內含12小盒),蟻力神1大盒(內含10小瓶),香港大大美國瑪卡1大盒(內含10小盒)。并沒收違法所得拾陸元(¥16元),罰款人民幣壹萬元(¥10000元),罰沒款共計壹萬零拾陸元(¥10016元)。
泰安市永春堂藥業有限公司泰安大藥店成立于2001年8月23日,負責人為張林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70900MA3C8CNX6R,企業注冊地址位于泰安市泰山區龍潭路123-6號,所屬行業為零售業,經營范圍包含:許可項目:藥品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第一類醫療器械銷售;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衛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銷售;保健食品(預包裝)銷售;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化妝品零售;日用百貨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企業當前經營狀態為在業。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