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1464字
兩次強奸前科,本次強奸幼女,建議量刑十四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這是案件關鍵詞,可謂觸目驚心。
簡要介紹下案件情況,這是我最近所辦的案件,是迄今為止辦過的最大的一起強奸案,該案社會影響大,社會危害性大,嫌疑人拒不認罪,人身危險性大。
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采取誘騙的方式將被害人帶到偏僻處實施奸淫。
被告人否認,辯解自己僅實施了猥褻行為,未將生殖器接觸被害人生殖器,更未嘗試實施性交行為。
補充解釋一下,性器官接觸不等于性交。
先說說性交,把性交的范圍確定了,性器官接觸的范圍自然確定了。
性交,顧名思義需插入或嘗試插入未遂。不屬于性交范圍的,即為性器官接觸,比如僅觸碰到外陰部位。
理論實踐通說認為,性器官接觸即視為奸淫幼女(十四歲以下)既遂。
當然,連性器官接觸都視作奸淫幼女成立,性交更毋庸諱言。
因此,本案認定強奸的關鍵至少是有無性器官接觸。
被害人陳述、被害人母親證言證實確有性器官接觸,因使用避孕套,未提取到DNA,醫院診斷外陰稍有充血。
本案無外乎兩條路可走,當事人不認強奸,按照他的意見來。或者適可而止及時認罪,換取從寬處理。
我去過當事人家里吃過一次飯,全家人基本到了,住在公務員小區,家人都很好,按理應該會是幸福的一家人,可惜了。
前幾年,家里本以為他會重新做人,幫他物色了個老婆,生了兒女。
這次犯事,又害了一個家庭。
家里面希望他認罪伏法,以后好好改造,為此我捎帶家人書信進去勸過他幾次。
這個案件,制定了兩個方案。
認罪方案:
一、庭審中當庭認罪;
二、結合在案證據論證無性交,僅接觸,接觸相較而言情節更輕,可以酌情考慮;
三、尋找類案對比,找到了兩個類案,量刑比本案要輕一些,具有參考價值;
四、從量刑計算方法上審查檢察院的建議量刑是否過高,量刑步驟一般包括確定量刑起點,增加刑罰量,調節基準刑。若我的前三點成立,本案的量刑建議就過高了。
猥褻方案:
一、被害人陳述收集程序違法,僅有一個辦案人在場詢問;
二、被害人陳述有模糊之處;
三、其他證言也有矛盾之處;
四、以司法鑒定程序收集診斷證明程序違法,診斷證明可信度不高;
五、爭取重新對被害人、被害人的弟弟做一份有針對性的筆錄,主要核實在哪個部位射精、被告人是否一直站著。
目前看這個方案是失敗的,被告人有兩次性侵前科,辯解的可信度太低了,辯護難度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當事人不真誠,會見反復翻供誤導。
給我的感覺就是不真誠,我會見了他很多次,他給我說了三個版本的事實。
第一個版本,他放入口中即射精了;第二個版本,放入口中,又想去觸碰下體,是否碰到記不清楚了;第三個版本,第二個版本的升級版,碰到了屁股,是否碰到下體記不清楚。
我質問他為什么前后不一,他解釋以前剛進看守所,狀態不好,沒想清楚,最后,他以第一個版本為準,他說這是事實。
感覺這人極不真誠,一直在逃避。
本月應該會安排開庭,開庭前會見他最后一次,兩個方案都已準備好,再把相關風險告知清楚,家人和我都會尊重他的意見。
有人可能不理解他為何這樣,這是典型的賭徒心理,想博一把,贏了就連本帶利的拿回來,幾年出來了,失敗就在里面多蹲幾年,至于家人,不在他考慮的范圍。
自私自利之人概莫如此。
作者簡介:律所合伙人,司法部死核援助律師,省市律協委員,辦有無罪免死緩刑不起訴二審改判等案例,15599189933
典型案例:
張和玉:非法買賣爆炸物無罪案例被寫入最高院工作報告
張和玉:搶劫致死案辯護免死—底層悲劇人生
張和玉:交通肇事致兩人死亡案的辯護,兼論事故責任認定規則
張和玉:合同詐騙案經三次開庭改判八年有期徒刑
張和玉:礦產品價值四千萬的非法采礦案成功辯護記
張和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判處緩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