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律師博主發帖,我想問一下子,新冠疫苗是國家鼓勵打,地方也鼓勵打的,您的招聘把打了新冠疫苗的人排除在外,是不是對我們的歧視?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博主提供的信息。這是來自一個律師公眾號的帖子。
這是北京知名律師事務所招聘助理崗位的要求。
招律師助理,年薪稅后120萬。北京某某律師事務所主任招聘助理一名:條件是中國大陸大學的刑法學或者刑事訴訟法學博士,通過司法考試或者法考,年齡三十歲左右,不能超過三十五歲,能夠獨立辦理重特大刑事和死刑復核案件,能夠經常出差和經常開庭經常加班,身體和精神健康,沒有打過新冠疫苗,會熟練開車,年薪稅后凈得一百二十萬元,按月或者按季度支付均可,全部稅費都由律所承擔,另外給交納社保醫保,免費提供住所和一輛轎車。
不符合條件的不要發簡歷也不要打電話,由于業務繁忙,謝絕任何來訪,全部面試均中■律師執行。簡歷發郵箱。
從上述內容來看,年薪高達120萬,且是稅后,并免費提供住所和代步轎車,但是,要求也很獨特,能力、身體和年齡等方面還可以理解,但是要求沒有打過新冠疫苗,這就比較難了。要知道,那三年沒打疫苗的人,估計不多。因為沒打疫苗,在當時就沒有綠色行程碼,就寸步難行。
不知道這個招聘是嘩眾取寵還是“拍腦袋”,如此明晃晃地寫出來,確實讓人費解。
針對新冠疫苗對人體有沒有危害,近日有醫生正面回應了這個問題。
目前新冠疫苗可能存在的危害,臨床上并沒有特別多的數據支撐,但通過一些研究報道表明,新冠疫苗主要存在的危害在于嚴重的過敏反應,例如在接種處出現皮膚的瘙癢,紅腫或者皮疹的同時,還會伴隨著有呼吸循環系統的衰竭或者紊亂等,這就要求在接種后,在接種點觀察半小時觀察有無過敏反應的發生,能夠及時處理,接種后可能也會對消化系統或者是神經系統存在一定的傷害,例如惡心嘔吐或者頭痛頭暈等,但這種情況的發生概率在百萬分之一左右,且與每個人個體的體質有關。
因此,如果傳聞屬實的話,這家律所的招聘那就有點夸大言辭了。對于真正想去律所求職的人,是一種傷害,涉嫌歧視,應該及時糾正。
對此,你怎么看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