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間應當認真工作,勞作后適當休息也無可厚非。然而入職品某公司任店長的余某在連續工作8小時后,僅僅休息了3分鐘,竟然遭用人單位開除,這合法嗎?
品某公司主張,余某存在工作管理失職行為,具體包括:2024年9月某日,余某在工作時間,店內尚有顧客購物的情況下,公然坐于收銀臺位睡覺,被商場工作人員發現投訴至品某公司微信對接群;2024年8月某日,余某管理的門店在營業時間內關閉店門,嚴重違反商場管理制度,進而嚴重影響品某公司品牌形象,致使其不能順利在該商場繼續租賃,發生嚴重損失,故品某公司依據責罰規定解除與余某的勞動合同合法。
本案中,品某公司提供的證據錄像視頻,顯示余某坐在收銀臺前,手扶著頭閉著眼靠在背板上,店鋪中有兩名顧客正在選購商品。品某公司同時提交了商場工作群聊記錄予以佐證。
余某則主張,2024年9月某日被商場人員投訴一事確實存在,但其從早上9:30開始上班至當日22:30下班,當天門店所有工作均由其一人完成。晚上8點多的時候,當天上班已超過8小時,出現生理性疲憊,因為工作太累,坐在凳子上歇了一會,實際沒有睡著。且品某公司也無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接待客人,客人進來時自己有接待,只是太累就坐了一下,閉眼休息了3分鐘而已。至于2024年8月某日閉店一事,系因當日店內僅一名店員,其上廁所期間短暫關門。
余某認為,品某公司與自己解除勞動關系違法,故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品某公司支付工資差額、住房補貼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勞動仲裁委支持了余某的訴求。品某公司不服,訴至法院。
近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品某公司向余某一次性支付工資差額217.2元、住房補貼3000元、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9572.24元,并駁回品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該案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判決現已生效。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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