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歲男青年
僅距百余天社區矯正期滿
刑罰執行完畢
就可以恢復“自由之身”
創造美好人生
卻忽然被收監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發生了什么問題?
2024年,馬尾區檢察院在對轄區司法所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一名社區矯正對象存在違反監督管理規定情形,遂聯合司法所開展調查,發現該社矯對象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由區社區矯正管理局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矯正期限自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止。
其在社矯期間未遵守行政法規被行政拘留,解除行政拘留后未及時向司法所報告,且此前連續三個月謊報工作及居所情況,遂依法建議社矯局向原審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建議。后原審法院馬尾區法院于2024年12月31日作出刑事裁定,撤銷該社矯對象緩刑執行部分判決,依法執行原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該案件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實施五年以來,馬尾區檢察院開展社矯監督場景中的一個小剪影。除開展社矯日常管理活動監督工作外,該院還強化對社矯對象出入境檢察監督工作,構建社區矯正對象限制出境通報備案監督模型,通過調取并比對法院判緩、暫外執行人員、司法局社區矯正人員與公安局限制出境人員名單,打破數據壁壘。
梳理發現相關部門未報備150余人,遂依法發出書面糾正意見4份,提出口頭糾正意見150人次,移送外地檢察機關線索5條,促成對5名刑罰未執行完畢的社矯對象補充報備到位,有效堵塞社區矯正監管漏洞。
該監督模型在世界前沿科技大會“前沿科技成果發布會”中榮獲“優秀成果獎”。
五
該院還分別聯合區公安局、區司法局建立《馬尾區社區矯正信息化核查工作制度(試行)》《關于全面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試行)》,實現執法信息共享,充分發揮社區矯正檢察官辦公室作用,堅持對社區矯正的決定、交付、動態監管活動等各環節進行常態化同步監督,駐點辦公5次,現場監督入矯、解矯宣告30余人次,實地監督社矯對象教育學習和公益勞動20余次,巡回檢察70余次。
通過設置檢察官信箱、開展談心談話、個別走訪等方式對社矯情況進行跟蹤,建立特殊人群和重點關注對象數據庫,充分保障社矯對象合法權益。針對社矯對象經常性跨市、縣及外出申請、獎懲情況召開聽證會8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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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矯正并非刑罰不再執行,“高墻外”仍要遵守監督規定,履行相應義務。
法條鏈接
福州市社區矯正獎懲工作規定(試行)第七條 社區矯正對象不遵守監督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規定的“違反關于報告、會客、外出、遷居等規定”的情形,執行地縣級社區矯正機構應當視情節給予訓誡或者警告:
(一)未按規定如實報告本人持有的出入境證件的;
(二)無正當理由未按期到指定地點上交書面報告的;
(三)通信聯絡手機號碼變更、居所變化、工作變動、家庭重大變故,無正當理由未及時報告的;
(四)未經社區矯正機構批準,接觸對其矯正可能產生不利影響人員(含案件被害人、控告人、舉報人、同案犯等)未及時報告的;
(五)經批準外出后無正當理由未根據監管要求及時報告活動情況,經批準外出返回后未及時向社區矯正機構或者受委托司法所報告外出情況,或者無正當理由未能提供外出期間活動佐證材料的;
(六)經批準經常性跨市、縣活動后無正當理由未根據監管要求及時報告活動情況的;
(七)暫予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對象每個月未報告本人身體情況的;
(八)超出批準區域外出活動的;
(九)使用電子定位裝置期間,電子定位裝置無法正常使用,沒有立即向社區矯正機構或者受委托司法所報告的;
(十)除上述情形外,其他根據監管需要應報告但無正當理由未及時報告的。
下一步
馬尾區檢察院將持續更新檢察監督理念,提升監督質效,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踐行新時代檢察工作新要求,強化社區矯正檢察監督,維護社矯對象合法權益,回應人民群眾新期盼、新要求。
來源丨馬尾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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