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男童扁桃體術后腦死亡案”與“黃石醫院過度醫療懲罰性賠償案”兩起案件的分析,可系統性論證常規醫療行為中存在的制度性漏洞、風險告知失效、監管處罰與整改脫節等核心問題。
大家好,這里是天斗醫號患者權利保護組。我是北京的醫療糾紛律師宋中清。
具體邏輯鏈條如下:
一、兩案核心事實比對
1. 男童扁桃體術后腦死亡案(廣東湛江)
手術矛盾點:
醫院記錄手術“順利”(耗時1小時,出血5ml),但家屬稱實際手術耗時近5小時,術后直接轉入ICU而非常規復蘇室。
術前書面告知9項風險,但家屬指控醫生口頭弱化風險,強調“小手術、技術成熟”。
術后處置爭議:
術后首日醫護人員稱“次日可出院”,次日卻突發心跳驟停搶救8分鐘;
家屬多次要求轉院被拒(院方稱“需觀察72小時”“病情不穩”);
關鍵監控“被覆蓋”,無法追溯操作過程。
醫院管理缺陷:
2025年4月因重復收費、欺詐騙保、過度治療被罰293萬元;
近三年涉多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
2. 黃石醫院過度醫療案(湖北黃石)
違規規模:2022年抽查125份病歷中,113份存在過度醫療(占比90.4%),包括夸大病情、虛構手術指征、私加費用;
處罰結果:法院判決懲罰性賠償金53萬元(民事公益訴訟),但未涉及刑事責任或吊銷執業資格;
行業對比:該院手術率超90%,遠超當地平均水平40%,暴露盈利導向的醫療模式。
感謝收看,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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