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海縣青湖鎮,一場小法庭“撬動大治理”的實踐正在上演。東海縣人民法院青湖人民法庭以“抓前端,治未病”為導向,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契機,錨定多元解紛、產業賦能、生態守護三個“小切口”,將司法觸角延伸至基層治理末梢。近三年,該法庭案件調解率、法定審限內結案率、案件平均審理天數、一審服判息訴率等核心指標穩居全市法庭前列,為促進鄉村治理、服務鄉村振興打下堅實法治基礎,2023年青湖人民法庭獲評“全省優秀人民法庭”。
解紛有道:52.09%調解成功率背后的機制創新
2025年1至4月,青湖法庭先行調解成功率達52.09%,居全市法庭前列。青湖法庭構建“調解優先、分層遞進、司法兜底”的遞進式解紛體系,推動矛盾化解從“終端裁決”轉向“源頭疏導”,法庭與派出所、司法所、綜治中心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通過信息共享、資源整合、協同處置等工作體系形成矛盾糾紛化解合力。
近日,13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在“王廣銀調解工作室”集中先行調解,從收案到結案,僅用了4個工作日。被告孫某雇用原告時某等13人在某商業廣場工地施工,共欠勞務費10萬元。因孫某未支付勞務費,時某等人來到青湖法庭,共同提起訴訟。
青湖法庭啟用群體性糾紛示范裁判機制,選取其中一件案件為示范案件,其余案件為平行案件,并訴前分流至調解員處進行先行調解。經過調解團隊的努力,12件案件簽訂了調解協議,約定被告孫某于7日內支付勞務費。另一起案件因原告劉某急需醫療費,經調解員做工作,孫某當場轉賬支付了劉某的勞務費。
“13起勞務糾紛4個工作日化解,靠的是‘示范裁判+分層調解’雙輪驅動。”法庭負責人介紹,在調解工作上青湖法庭精心打造“王廣銀訴前調解工作室” “彩虹家事調解工作室”,運用“一抓”“兩找”“三公開”調解技巧,通過“冷處理、強干預、重引導、打配合”四步調解法,既解法結,又解心結,使糾紛及時得到實質性化解。
青湖法庭還將調解員深度嵌入法庭審判團隊,建立“1員額法官+1法官助理+1書記員+1調解員”的調解模式,設立人民調解員流動工作站,通過工作站對接政府社會綜合治理網格,打通地方綜合治理平臺,在適用委托調解、邀請調解、“1+1+1”調解模式同時,夯實村居社區、網格員、“法律明白人”等基層力量,借助基層力量引導群眾處理民間糾紛。
產業護航:巡回審判車上的鄉村振興密碼
青湖法庭圍繞轄區鄉村特色產業發展,在石梁河葡萄、黃川草莓、青湖茄子種植等特色產業區設置綠色農業巡回審判站,通過巡回示范審判,解決用工勞務報酬、土地承包租賃、大棚轉讓、種苗質量等批量糾紛150余件,助力服務現代農業發展和產業振興。
“現在開庭……”,隨著清脆的法槌聲響,一起葡萄種植大戶王某拖欠35戶村民土地流轉租金的庭審在青湖鎮青新村委會現場敲槌。
近日,正值葡萄上市時節,青新村委會接到村民反映,王某拖欠35戶村民土地流轉租金共計45萬元,且拒絕履行合同。駐村干部、法官和調解員實地了解后,決定將庭審現場搬進村委會,并邀請幾十名附近農戶和村干部代表、網格員代表、群眾代表、調解員等旁聽了庭審。
現場,法官和調解員向王某釋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合同違約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組織村民代表協商分期支付方案。經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申請司法確認,王某在1個月內支付首期租金20萬元,剩余款項按季度付清,既成功為村民要回租金,也不影響王某的葡萄上市。
青湖法庭對于特色農產品案件,運用調解、仲裁、司法確認等多種方式化解糾紛,開通立案、審理、執行“綠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審、快執,依法審慎采取保全和執行措施,特別是在農產品集中上市、價格波動期,加強訴前調解和訴中調解,力求高效、低成本解決矛盾,為特色農產品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支撐,助力鄉村振興和農民增收致富。
同時,青湖法庭在4個鄉鎮中心村設立特色產業融合法庭,以信息化為抓手,通過智慧庭審系統,融合多種庭審模式,打破時空限制,以“一站式建設”為主線,聯動村委會、行業協會等解紛力量,將訴前解紛、法律釋明、法治宣傳貫穿于融合法庭運行全過程,致力于為群眾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務。
2025年3月,因草莓大棚質量問題,種植戶和施工方爭執不下,法官現場調查后,組織雙方到田間現場調解,很快便達成和解。徐某連聲稱贊:“這個融合法庭真好,我本來已經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了,但沒想到幾個小時的調解就解決問題了。”
生態守望:海陵湖畔的司法護綠實踐
青湖法庭轄區既有我省最大的人工湖海陵湖,又有鯀禹文化發源地溫泉羽山,東海青湖籍作家徐則臣在《北上》中所描述的母親河——石安運河,從海陵湖綿延流淌至安峰水庫,河流貫穿法庭轄區境內。在山河湖泊的開發利用和綠色發展上,青湖法庭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化解涉漁業、旅游糾紛,在遏制濫采濫挖河沙等方面積極作為,為生態環境保駕護航。
近日,青湖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水產品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以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實效,護航水產品做大做強。某公司與張某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但從去年開始,張某向某公司采購有機鳙魚、有機鰱魚等水產品,而后卻因各種原因拖欠貨款55000元,多次催討無果,遂向青湖法庭提起訴訟。
接手案件后,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當事人長期有生意往來,于是從盡力化解矛盾、挽回雙方合作關系出發,積極尋找案件調解突破口。在多次溝通后,法官了解到,張某并非不愿意還款,而是生意不景氣無力一次性付清欠款。
找到調解切入點,法官聯系雙方,希望雙方都從長遠利益出發考慮談“和”的可能性。最終,某公司率先提出調解方案,表示愿意減少部分本金并免除利息,并同意張某分期付款的提議。
青湖法庭設立“湖區產業巡回審判點”,對水產購銷、旅游合同糾紛快立快審,發布《湖區交易合同范本》,明確水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條款。針對水產品市場商戶對降低水產品交易風險的實際需求,青湖法庭開展水產品交易普法專題講座,提升水產品商戶防范交易風險的意識,規范水產品交易流程,有力促進優化了海陵湖水產品交易營商環境。
從解紛末梢到產業田間,從湖岸堤壩到網格深處,青湖法庭以“小切口”破題基層治理的實踐,正成為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鮮活注腳。這座扎根鄉土的人民法庭,正用司法“針線”細細縫補鄉村發展脈絡,讓法治成為鄉村振興最堅實的底色。
來源:江蘇法治報
編輯:王瑞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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