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阮占江 帥標 通訊員 王賜豪
近日,申請執行人張某某(化名)來到湖南長沙瀏陽法院,鄭重地將一面印有“執行有力、司法為民”的錦旗交到執行員羅璋手中,并出具了《懸賞金發放同意書》。這面錦旗不僅承載著申請執行人的誠摯謝意,更標志著一起歷時六年、一度陷入僵局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案件,在法院創新運用執行懸賞機制下,畫上了圓滿句號!
六年波折 執行遇阻
2019年1月,瀏陽法院受理了申請執行人張某某與被執行人劉某、劉某強(均為化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一案。因被執行人劉某、劉某強未主動履行義務且故意躲避執行,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均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遂依法裁定終結本次執行。此后,執行員雖多次上門尋找,仍未查到被執行人劉某、劉某強的下落,亦未查到相關財產線索,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懸賞公告 重燃希望
執行員羅璋承辦該案后,申請執行人張某某與羅璋聯系并申請繼續執行。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困境后,羅璋建議張某某嘗試通過發布懸賞公告的方式,借助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線索。張某某欣然同意,隨即向法院提交了懸賞申請,承諾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5%支付懸賞金。2025年6月25日晚上,瀏陽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對該案的執行懸賞公告。次日下午,便有一名熱心舉報人撥通了羅璋的電話,提供了關鍵線索:被執行人劉某目前正在某煙花公司工作!
精準出擊 威懾促和
接到線索后,執行員羅璋、吳超等人隨即趕往該煙花公司。通過仔細走訪調查,執行員成功收集到劉某在該公司工作且將工資收入轉移支付至其配偶銀行賬戶的證據。在掌握了劉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初步證據后,執行員立即依法傳喚了劉某。面對強大的法律威懾和可能面臨的刑事處罰,劉某的心理防線瓦解。在執行員的主持下,經過多輪耐心細致的協調,被執行人劉某當即表示愿意支付案款,申請執行人張某某也考慮到劉某的收入并不高且其家庭情況特殊,同意適當減免部分款項。最終,雙方自愿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劉某一次性向張某某支付8萬元。隨后,劉某將8萬元轉至瀏陽法院賬戶。張某某亦信守承諾,同意瀏陽法院向提供關鍵線索的舉報人發放4000元懸賞金,并領取了案款7.6萬元。至此,該執行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本案是瀏陽法院運用執行懸賞機制成功破解“人難找、財難尋”困境的典型案例。下一步,瀏陽法院將踐行以“如我在執”理念,加大集中執行工作力度,聚焦查人找物難題,持續推進執行工作機制創新,加強與轄區各級黨委、政府、公安、檢察等單位和第三方機構協作聯動,深化懸賞機制,強化失信懲戒威懾,開展打擊拒執犯罪專項行動,讓逃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無處遁形,全力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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