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近年來,許多不法分子為牟取私利,將罪惡之手伸向寶貴的森林資源……近日,鋼城區法院就審理了一起盜伐林木案。
2023年3月,被告人劉某多次盜挖某國有林場內樹木并栽種于家中。經認定,上述被盜挖的13棵樹木價值共計1萬余元。劉某盜挖樹木對原位生態環境帶來較大的損失,破壞了當地的生態環境和經濟發展,對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劉某具有坦白情節,被盜樹木已發還被害單位,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劉某盜挖林木的行為,破壞了森林生態環境,給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此,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一千元;按照補栽方案進行補栽樹株,如未按要求進行補栽,應承擔補植費用1300元;在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判決后,劉某未上訴,現已完成補栽并在市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法官提醒
森林資源是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受法律嚴格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盜采,否則將面臨刑事處罰和生態修復責任。本案中,被告人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需承擔補植復綠、補植苗木的修復責任并在媒體公開道歉,通過“刑罰+修復”的裁判模式實現附帶公益訴訟功能,彰顯恢復性司法理念。這既是對違法行為的懲戒,也是對公眾的警示教育。在此提醒廣大群眾,要提高生態保護意識,若發現破壞森林資源行為,可及時向林業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共同守護綠水青山。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 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生態環境能夠修復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承擔修復責任。侵權人在期限內未修復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進行修復,所需費用由侵權人負擔。
來源:濟南市鋼城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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