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藥家鑫。
說起來,這個案件發生在2010年10月20日晚上22時30分,藥家鑫駕駛著一輛紅色雪佛蘭小轎車,從學校返回市區,然而,車子行駛中途,他直接將騎著電動車的張妙撞倒在地。
藥家鑫嚇得手足無措,卻還是選擇下車查看,彼時,張妙還沒有生命危險,而是倒在地上呻吟不止,可藥家鑫卻產生了一個想法,對方是不是已經記下了自己的車牌,以后會不會借此給自己找麻煩。為了一勞永逸,藥家鑫走上了絕路,他從背包里面掏出一把尖刀,朝著張妙的胸部和腹部等地方連捅數刀,張妙當場死亡。
殺人以后,藥家鑫當即駕車逃離,逃離的路上又撞到了兩個行人,幸而兩人只是受傷。在逃逸時,藥家鑫被附近的群眾抓獲,后來被公安機關釋放。10月23日,藥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之下投案。
然而,那個被他殺害的張妙卻永遠不會回來了。
這一年,張妙才26歲,她初中畢業后就輟學待在家里,后來嫁給了同鄉王輝,婚后,兩人生下一個兒子,案發時,這個孩子才兩歲半。
10月21日凌晨3點,張平選正在家里睡覺,突然聽到外面傳來急促的敲門聲,聽聲音是他的堂侄張凱,開門后,張凱直接帶著張平選去了案發現場,他們來到現場時,案發現場已經被團團圍住,現場有一攤非常明顯的血液,而躺在血泊中的不是別人,正是他的寶貝女兒,張平選只覺得天旋地轉,眼前的一切都不是真的。
然而,民警在見到他后,同他說明了一切:人已經不在了,只不過,這個人并非被撞死的,他們在死者的身上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法醫發現她的身上有多處刀傷,而且還是致命傷,總而言之,死者是被刀子捅死的。
張妙的丈夫無法接受,在那段日子里,他每天要做的就是奔走在各個派出所和長安分局這些部門,希望他們可以給死去的妻子一個交代,對于日后的日子,他根本不敢想象,他們的孩子才兩歲半,日后該怎么辦呀?
當然,最讓王輝震怒的是,他的妻子被撞后,只是輕傷,倘若送去醫院,妻子完全有機會活著,然而,對方卻毫不猶豫的捅了妻子霸刀子。如今,妻子依舊躺在太平間,無法下降。他們強烈要求把犯罪嫌疑人嚴肅處理。
即便經常已經告訴他們,張妙可以下葬了,可作為丈夫的王輝還是無法放心,他的妻子死的冤枉,他一定要為妻子討一個說法。
藥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自首,并將自己撞傷又殺害張妙的犯罪事實。
11月23日,藥家鑫被長安警方刑事拘留,11月25日,因為涉嫌故意殺人罪,藥家鑫被依法逮捕。
這起案件在當年備受關注,之后,西安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當時包括被害人親屬25人以及西北政法大學等三所高校的400名學生進行旁聽。
對于案情,雙方都沒有任何異議,而被害者張妙的家屬提出了53萬多元的民事賠償訴求。
不過,在法庭上,藥家鑫卻趁此機會為自己辯解,他會犯錯完全是“一念之差”,藥家鑫從小打大大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練琴,小時候還常常因為練琴經常挨媽媽的打,甚至還被皮帶抽過。初中時,他的學習成績下降,被自己的父親關在地下室里面,除了吃飯,都在里面關著,所以他經常想要自殺,長大后......所以他的心情一直以來都比較抑郁。不過,他在法庭上也承認,自己在揮刀的時候,一心想要將張妙殺死,在他看來,只要張妙死了就不會再去找他的麻煩。
對于藥家鑫的種種行為,他的辯護律師稱,藥家鑫有減輕或者從輕處罰的情節。
第一是因為他選擇自首;第二是因為這起案件不是有預謀有計劃發生的,只是一起突發案件,藥家鑫完全屬于“激情殺人”的范疇;至于第三點,則是因為藥家鑫在案前都表現的非常好,而且還是初犯。
在庭審時藥家鑫的校友、同學以及他的鄰居呈遞上4份請愿書,希望法庭可以給藥家鑫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不過,這些不能作為證據。
在公訴人看來,自首這件事,還需要綜合性的來看待。而且,初犯這些并不能成為從輕處罰的依據,他的案前表現和這起犯罪并沒有必然的聯系。
藥家鑫當庭痛哭,并說道:“愿為受害人父母養老”。
對于藥家鑫的一舉一動,張妙的親人不為所動,在他們看來,一封悔過書和所謂的下跪道歉,就能讓他這樣一個讓人發指的行為得到寬恕,這是不可能的。
不僅如此,在庭審現場,被害人張妙的丈夫也當庭失聲痛哭,他的妻子張妙去世之后,他一度承受不住打擊臥病在床,可是,他還有一個兩歲的孩子需要照顧,庭審一共持續了三個多小時,擇日宣判,不過,藥家鑫終究會為他的錯誤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在一審的判決中,藥家鑫因為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對于這一結果,藥家鑫并不服,于是又重新提起了上訴不過,藥家鑫并未得逞,二審時法庭依舊維持原判。
2011年6月7日上午在西安市,藥家鑫被依法執行死刑。最后,藥家鑫以注射的方式執行了死刑。
藥家鑫的缺乏人性的行為,已經徹底突破了人倫底線,因此,對于這一結果,大家都拍手叫好。
至于藥家鑫,在他一次次揮刀,輕易奪走別人的生命時,就應該想好自己的結局,他無法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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