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晚報7月16日訊(全媒體記者 易佳齊 通訊員 任燦煌 實習生 楊雨荷)“謝謝你們,幫我確定了欠款人的還款時間,緩解了我的焦慮!”近日,岳陽樓區司法局洛王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朋友間的借款糾紛。
張某原系易某好友王某的女友,今年6月,張某因急需支付購車尾款,委托男友王某出面,向易某借款20萬元整。易某出于對朋友的信任,同意出借資金,但未寫書面借款協議。
7月,張某與王某產生矛盾導致分手。易某擔心張某的還款能力,要求張某補寫書面欠條并盡快還款,雙方就還款時限產生爭議。隨即向洛王司法所申請調解。
洛王司法所工作人員受理糾紛后,迅速啟動調解程序,認真傾聽雙方陳述。張某現場承認借款事實。隨后,工作人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一方面,向張某釋法明理,告知借債還錢的義務;另一方面,勸說易某體諒張某的現狀,給予張某一定的寬限期,20萬元并非小數目,即使變賣資產籌錢也需要時間。
經過耐心調解,雙方握手言和,現場簽訂調解協議書。張某承諾在3個月內還款。若無法兌現,則出售其名下轎車,所得價款優先清償該筆債務,不足部分再予以補足。
司法所工作人員提醒,即使是親兄弟也應該明算賬。出借人在出借借款時,要書寫借條。注意留存書面債權憑證,明確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等。同時,對利息的約定應當明確具體且符合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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